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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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泊替康。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40mg(4万单位)和碱式碳酸铋6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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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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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35 |
国药准字H2005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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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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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静脉滴注: (1)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小0.2mg/m2或与G-G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G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3)特殊人群的剂量: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为0.6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2、口服: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 3、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本品剂量: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 (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 (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 (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3次;儿童一次1粒,一日3次。连续用药者,一个疗程不宜超过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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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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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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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慢性溃疡性肠炎、痢疾、急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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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到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GSF或输注成份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而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3.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碱血症以及吸收不良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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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4、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在避光包装内,温度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20-25℃可保存24小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对胎鼠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和生殖毒性作用,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未见报道。 7、老年用药:除非肾功能不全,一般不作剂量调整。 8、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清楚本品过量的解毒方法,过量的主要并发症是骨髓抑制。 |
1.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2.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3.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6.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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