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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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泊替康。 |
本品主要成份: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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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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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35 |
国药准字H201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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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本复方制剂用于治疗那些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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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静脉滴注: (1)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滴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小0.2mg/m2或与G-G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GSF。 (2)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3)特殊人群的剂量: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为0.6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2、口服: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 3、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本品剂量: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 (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 (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 (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 |
成人对于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成人患者,可以给予本品,1次/日,饮水送服,餐前或餐后服用。建议在改用复方制剂之前,对复方制剂中两种成份分别进行剂量滴定。在病情适合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将替米沙坦单药治疗直接转换为复方制剂。对于使用替米沙坦80mg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给予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80/12.5mg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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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者。 3、妊娠、哺乳期妇女。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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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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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小细胞肺癌、一线化疗或后续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本复方制剂用于治疗那些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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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象,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到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GSF或输注成份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 3、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搔痒。 4、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5、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而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6、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7、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8、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9、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固定剂量复方制剂在国外一项随机对照试验中,所报告的不良事件总体发生率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治疗组以及替米沙坦单药治疗组之间是相似的,该项随机对照试验共纳入1471例患者,其中835例接受替米沙坦+氢氯噻嗪治疗,636例接受替米沙坦单药治疗。未确定不良事件的剂量相关关系,不良事件与性别、年龄以及种族之间无相关关系。所有临床试验中报告的发生率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治疗组明显高于安慰剂治疗组(p≤0.05)的不良反应依照系统器官分类在下表中列出。已知在单独给予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成份之一即替米沙坦或氢氯噻嗪时会发生、但在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可能会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治疗期间发生。采用以下标准对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进行分级:极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自主神经系统常见:阳痿整体,全身异常常见:背痛、流感样症状、疼痛不常见:过敏、腿痛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常见:头晕、眩晕胃肠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炎不常见:胃肠道功能紊乱代谢与营养系统常见: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不常见:糖尿病控制不佳、高尿酸血症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关节病、肌痛精神系统常见:焦虑呼吸系统常见:支气管炎、咽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皮肤与附属器官系统常见:湿疹不常见:皮肤功能异常泌尿系统常见:泌尿道感染与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一样,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治疗期间观察到了血管性水肿、荨麻疹以及其他相关反应的单个病例。实验室检查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临床试验中所观察到的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变化已包含在上面的内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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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4、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在避光包装内,温度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20-25℃可保存24小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对胎鼠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和生殖毒性作用,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用药:未见报道。 7、老年用药:除非肾功能不全,一般不作剂量调整。 8、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清楚本品过量的解毒方法,过量的主要并发症是骨髓抑制。 |
有关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两种组分的附加信息此前报告的使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两种组分之一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也可能是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治疗时的可能不良反应,即使在替米沙坦氢氯噻嗪片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替米沙坦:替米沙坦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所报告的不良事件总体发生率在替米沙坦治疗组为41.4%,在安慰剂治疗组为43.9%,二者通常是相似的。下表中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源于所有替米沙坦治疗性临床试验累积病例,这些临床试验总共纳入了5788例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高血压患者:整体,全身异常常见:背痛(例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不常见:视觉异常、出汗增多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不常见:眩晕胃肠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道疾病不常见:口干、肠胃气胀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部痉挛或腿痛、肌痛不常见:腱炎样症状精神系统不常见:焦虑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窦炎皮肤与附属器系统常见:湿疹样皮肤异常此外,自从替米沙坦上市以来,所报告的红斑、瘙痒症、衰弱、失眠、抑郁、胃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症、虚弱以及缺乏疗效的病例很少。实验室检查偶见下列情况,即血红蛋白降低或血尿酸升高的发生频率在替米沙坦治疗组高于安慰剂治疗组。在替米沙坦治疗组也观察到血清肌酐升高或肝酶升高,但这些实验室检测结果改变的发生频率与安慰剂治疗组相似或低于安慰剂治疗组(见【注意事项】)。氢氯噻嗪:氢氯噻嗪可导致或加重血容量不足从而导致电解质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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