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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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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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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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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溶液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氯化钠、氯化钾、碳酸氢钠、硫酸钠(无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北京圣永制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26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本品开启后直接口服。成人一般给药剂量为2000ml,总量不超过4000ml;根据患者的体重、身体状况和疾病状况等调整剂量。 2、本品以每小时约1000ml的速度服用。因快服本品时的肠道清洗效果比慢服好,服药1小时后如病人可以耐受,可适当加快给药速度至约10分钟250ml。第一次排便时间通常是在开始服药后1小时左右,在排便为透明液体时可结束给药。 3、推荐服药方法:在肠镜检查/手术前两天的早餐起服用少渣饮食,在检查前一天的晚餐进流食,检查当日早晨禁食,检查前4小时空腹给药,首次服用600-1000ml,以后每隔10-15分钟服用1次,每次250ml,直至口服完2000ml。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肠梗阻、胃潴留、消化道出血、肠穿孔、中毒性肠炎及中毒性巨结肠患者禁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结肠镜检查前和术前肠道清洁的准备。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本品在国内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纳入本品安全性分析的受试者为119例。常见和偶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依次为恶心(14.29%)、腹胀(10.92%)、乏力(5.88%)、腹痛(4.20%)、血钾降低(3.36%)、血糖升高(0.84%)等,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2、国外同类产品常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呕吐、肛门刺激感、头痛、头晕,个别发生荨麻疹、皮炎等过敏性反应。还可出现实验室检查如ALT、AST、LDH、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尿酸等升高,检测电解质水平、白细胞计数异常。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发生休克、过敏样症状(如突然呼吸困难)、肠穿孔、低钠血症。

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对于呕吐反射不健全、失去知觉或半清醒的患者以及易于反胃或误吸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如患者感觉严重腹胀或腹痛时,可减慢给药速度或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消失。如怀疑有肠道阻塞或穿孔的情况,应暂停给药进行检查,直至排除这些情况才可继续用药。 2、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3、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4、有肠道狭窄或便秘等肠内容物潴留的患者,为避免引起肠内压升高,应确认给药前日或给药当日有排便后谨慎给药。 5、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的患者,不可在检查的前日就服用本品。因服本品前后均需禁食,有引起低血糖的危险。应在检查当日完成肠道清洗并允许进食后才可使用胰岛素或降糖药。 6、口服其它药物的患者,应尽量避免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服用;因本品有肠道清洗作用,可能妨碍这些药物的吸收。 7、服用本品后约1小时开始排便,此间患者活动应方便如厕。若患者是在家中服药,需有人护理,应避免若有不良反应时本人难于应付。 8、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溶液浑浊、封口松动、瓶身裂纹,请勿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仅在权衡其利弊和用药的必要性后,方可在严格遵守医嘱的情况下给药。 10、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11、老年用药:高龄患者生理功能较低,使用本品时应减慢速度,并注意监测。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