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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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炙)、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饴糖。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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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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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088 |
国药准字Z6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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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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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浓缩丸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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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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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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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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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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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