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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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抗乳腺癌免疫核糖核酸。 |
拉坦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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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丰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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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71 |
H2012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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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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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一次2-4mg,一日1次。每日或隔日注射,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2ml溶解,在淋巴组织丰富的腋窝和腹股沟处皮下多点注射。 |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每日一次,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适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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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很常见有虹膜色素加深、眼睛刺激、睫毛变化等;常见有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短时点状角膜炎(大多数无症状),睑炎,眼痛等;偶可见眼睑水肿、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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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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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乳腺癌的辅助治疗。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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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引起过敏反应,多数病人可有轻度发热、乏力及头痛,注射局部可引起疼痛、红肿、甚至硬块。严重者应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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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运动员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能引起色素组织改变,最常报道的改变是增加虹膜和眼睑的色素,增加眼睫毛的色素和生长,这些改变是永久的。 妊娠期、哺乳期,严重哮喘或眼睛发炎充血期间等患者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闭角型或先天性青光眼,色素沉着性青光眼以及假晶状体症的开角型青光眼。 本品与其他抗青光眼药物联合使用具有协同作用,所用其它滴眼药,应至少间隔5min滴用。 配戴角膜接触镜者应先摘掉镜片,滴入药物15min后才能戴上镜片。 如忘记用药,应在想起来时马上补用,以后仍按常规用药,不要下次点双倍剂量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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