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肺部感染、支气管感染、耳鼻喉科感染、腹腔和盆腔感染、胆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巴坦匹酯。 |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
生产企业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47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肺部感染、支气管感染、耳鼻喉科感染、腹腔和盆腔感染、胆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一般感染,成人剂量为1-2g/d,分2-3次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轻度感染,亦可用0.5g/d,分2次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重度感染,可增大剂量至3-4g/d,分3-4次静脉滴注。 2、儿童用量一般为50mg/kg。 |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
|
副作用 |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妊娠期妇女慎用。 2、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选择停药或暂停哺乳。 3、肾功能减退者应降低剂量。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肺部感染、支气管感染、耳鼻喉科感染、腹腔和盆腔感染、胆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
药理作用 |
1、常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症状。 2、大剂量且长期用药偶见肝酶升高。 3、大剂量且长期用药时罕见贫血、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 4、用药时可出现注射区疼痛、硬结;给药速度过快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5、此外尚有用药后致瘙痒、皮疹、头痛,头晕的报道。 6、另外,实验室检查异常者有AST及ALT升高、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升高等。 7、可能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药物热、面部潮红或苍白、气喘、心悸、胸闷、腹痛,罕见过敏性休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和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单独使用无效。 2、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 3、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应定期检测血清钠。 4、可使血清ALT和或AST升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