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甲噁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坎地沙坦酯。 |
|
|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皇城相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095 |
国药准字H2008018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
原发性高血压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日),以后每日按50-60mg/kg,分2次服用。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本品可单独应用,也可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
| 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忠者。 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瘀滞患者。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
原发性高血压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l、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 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厝、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 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忠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O)、Y-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忠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忠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井进行适当处理。 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2、其它的不良作用<5%。 1)过敏: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光过敏。(注1) 2)循环系统:头晕(注2)、躏跚(注2)i站起时头晕。 (注2)、心悸、发热、心脏期前收缩、心房颤动,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心绞痛、心肌梗死。 3)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撮、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 5)肝脏:GOT、GPT、ALP、LDH升高。 6)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 7)肾脏:BUN、肌酐升高、蛋白尿、血尿。 8)其他: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 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 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8、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0、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
l、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1l:要重视本注意事项)。 (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 (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 (5)有药物过敏史的恐者。 (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7)肾移植:对于近期傲过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 (8)大动脉和左房室麓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l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血液动力学相关的大动脉或左房室瓣狭窄或者阻塞性心肌肥大薤的病人特别慎用。 (9)轻、中度肾上腺皮质激素过多症t轻、中度肾上腺皮质过多症患者。对于抑制肾素一血管紧张紊一醛固酮系统起作用的降压药物通常没有反应,因此不主张服用本品。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药物时,由于肾血流和滤过压的降低可能会使肾功能危险性增加,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应尽量运免服用本药。 (2)由于可能加重高血钾,除非披认为治疗必需。有高血钾的患者,尽量避免服用本药。另外,有肾功能障碍和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由于这些患者易发展为高血钾,应密切注意血钾水平。 (3)由于服用本制剂,有时会引起血压急刷下降,特别对下列患者服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增加剂量时,应仔细观a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b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c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特别是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 (4)因降压作用,有时出现头晕、躏跚,故进行高空作业、驾驶车辆等操纵时应注意。 (5)手术前24小时最好停止服用。 (6)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黏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