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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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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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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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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磺胺甲噁唑片
磺胺甲噁唑片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甲噁唑。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哌拉西林钠和他唑巴坦钠(以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计,标示量之比为8:1)

生产企业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0095

国药准字H200933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本品是由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哌拉西林和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他唑巴坦组成的复方药物,适用于治疗由下列病症中指定细菌的易感分离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日),以后每日按50-60mg/kg,分2次服用。

1.剂量 本品必须缓慢静脉滴注给药(例如,给药时间20-30分钟以上)。 成人与12岁及12岁以上的青少年 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和青少年的常用剂量为每8小时给予4.5g本品。 每日的用药总剂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部位增减,剂量范围可每6小时,8小时或12小时一次,从一次2.25g~4.5g本品。 当本品与另一种抗生素(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时,必须分别给药。β-内酰胺类在体外可导致氨基糖苷类药物的大量失活。本品与氨基糖苷联合用药时应分别配制、稀释,分别给药。(见[药物相互作用]) 2.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或者血液透析患者,应当根据实际的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本品静脉用药的剂量和间隔时间。合用氨基糖苷类治疗的医院获得性肺炎患者,应当根据生产商的建议调整氨基糖苷类的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推荐剂量如下: 成人肾功能受损时静脉用剂量表 图片描述 血液透析的患者,除医院获得性肺炎外,其他所有适应症的最大剂量为2.25gq12h。医院获得性肺炎的最大剂量为2.25gq8h。因为血液透析可以清除给药剂量的30%到40%,所以血液透析当天,每次透析操作以后,需要另外加用本品0.75g。连续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患者不需要另外加用本品。 3.疗程 本品的常规疗程为7~10天,但是治疗医院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疗程为7-14天。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临床病情及细菌学进展情况,决定治疗的疗程。 4.儿童患者 对于9月龄以上、体重不超过40千克、肾功能正常的患阑尾炎和/或腹膜炎的儿童,本品推荐剂量为哌拉西林100mg/他唑巴坦12.5mg/每公斤体重,每8小时一次。对于在2-9个月的儿童患者,基于药代动力学模型,本品的推荐剂量为哌拉西林80mg/他唑巴坦10mg/每公斤体重,每8小时一次。(见[儿童用药]和[药代动力学])。体重超过40千克肾功能正常的儿童患者应该接受成人剂量。对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本品尚无推荐剂量。 5.复溶和稀释使用说明 静脉用药 对于普通药瓶包装制剂,取适量下文中所列的任何一种相容的复溶稀释液来复溶本品,稀释液用量标准为:每克哌拉西林用5mL稀释液,2.25g和4.5g本品可分别用10ml和20ml相容的复溶稀释液来复溶。打旋直至溶解。 复溶后的药物应当马上使用,没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温下(20℃-25℃)放置24小时后应当丢弃,或在冷藏保存(2℃-8℃)48小时后丢弃。 相容的复溶稀释液 0.9%氯化钠注射液、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抑菌盐水/对羟基苯甲酸酯、抑菌水/对羟基苯甲酸酯、抑菌盐水/苯甲醇、抑菌水/苯甲醇复溶好的本品应当采用下列相容的静脉用药的稀释液进一步稀释(推荐每次给药的体积为50mL~150mL)。静脉滴注给药时间至少为30分钟以上,滴注期间最好停止原来的静脉输液。 相容的静脉用药稀释液 0.9%氯化钠注射液、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6%右旋糖酐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注射液、哈特曼氏液、醋酸林格氏液、醋酸/苹果酸林格氏液。 ?推荐每次用药的灭菌注射用水最大体积为50mL ADD-Vantage?系统混合液 5%葡萄糖注射液(50或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50或100mL) ADD-Vantage?瓶装产品的溶解操作说明参见其包装盒中的使用说明。 本品不能加到血制品或白蛋白水解产物中。 因为相容性尚未得到确证,本品不应在注射器或灌注瓶中与其它药物混合。 由于化学的不稳定性,本品不应与只含碳酸氢钠的溶液同时使用。 本品可以用携带式静脉输液泵给药。 6.本品复溶后的稳定性 本品经相容性稀释液稀释后在玻璃或塑料容器(塑料注射器,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中保持稳定。 复溶后的药物应当立即使用,没有使用的部分在室温下(20℃-25℃)放置24小时后应当丢弃,或在冷藏保存(2℃-8℃)48小时后丢弃。复溶后的药物不能冷冻。 药物配置在静脉输液袋后稳定性研究表明,室温条件下24小时内是稳定(复溶后药物的效价、溶液的pH值和溶液的澄清度),冷藏条件下在1周内保持稳定。本品不含防腐剂,操作时应当采用适当的无菌技术。 室温条件下,便携式静脉输液泵中的本品在12小时内保持稳定。每剂药物均需溶解稀释到37.5mL或25mL,每天的给药溶液量可通过无菌操作转移到药物储存器(静脉输液袋或药液筒)中。按照药物储存器生产厂的说明将储存器连接到预先设定好程序的便携式静脉输液泵上,使用便携式静脉输液泵给药时本品的稳定性不受影响。 本品与ADD-Vantage系统混合的稳定性研究表明,室温下药物的化学稳定性(效价、pH和澄清度)可以保持24小时(注:本品在ADD-Vantage?系统中复溶后不能冷藏或冷冻)。只要是溶液和容器的条件允许,注射药品用药前均应目检,以确定是否存在颗粒物质和变色现象。

副作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对列在[成份]中的本品的活性物质、任何其他青霉素-抗菌药物、或任何辅料成分超敏的患者。 对任何其他β-内酰胺类活性物质(例如头孢菌素、单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有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病史。 对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过敏反应史者。

禁忌

成分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本品是由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哌拉西林和 β-内酰胺酶抑制剂他唑巴坦组成的复方药物,适用于治疗由下列病症中指定细菌的易感分离株引起的中度至重度感染。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每100个患者中有1至10个出现)。 在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中伪膜性结肠炎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在10000个病人中发生1至10例。从现有数据中无法估计全血细胞减少症、过敏性休克、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的发生频率。 在下表中,按系统器官分类和MedDRA-首选术语列出不良反应。在各个频率分组内,不良反应按严重性减序列出。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8、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0、药物过量: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1.特别警告 选择本品治疗患者时,应根据感染严重程度和对其他合适的抗菌药物的耐药普遍性等因素,考虑使用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的适当性。 开始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既往对青霉素、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例如头孢菌素、单酰胺菌素或碳青霉烯)和其它过敏原的超敏反应情况。有报道显示,接受青霉素(包括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发生严重(有时是致命性的)超敏反应(过敏性/过敏样反应[包括休克])。这些过敏反应更易发生在对多种过敏原有过敏史的患者中。 发生严重超敏反应时需要停用此抗生素,并可能需要给予肾上腺素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本品会引起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药物反应伴噬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和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见[不良反应])。若患者出现皮疹,应密切观察,若损伤加重,则停用本品。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本品)的应用都有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其严重程度可表现为轻度腹泻至致死性结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引起结肠正常菌群的改变,导致艰难梭菌的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毒素B促使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病情恶化。产生剧毒的艰难梭菌株会引起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因为抗菌药物治疗可能对这些感染无效,有可能需要结肠切除。对于所有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到CDAD的可能。由于曾经有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之后超过2个月发生CDAD的报道,因此需仔细询问病史。 如果怀疑或确定CDAD,可能需要在正使用的抗菌药物中停用不直接针对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应按照临床指征开始适当的液体和电解质管理、蛋白质补充、艰难梭菌的抗菌治疗、以及外科评估。 2.注意事项 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哌拉西林)治疗的部分患者可有出血表现。这些反应常与凝血试验(如凝血时间、血小板聚集和凝血酶原时间)异常有关,并多见于肾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有出血的表现,应当停用抗生素治疗(本品),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据观察,与本品给药相关的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可逆的,并且在长期用药的情况下最常出现。 应定期评估患者的造血功能,尤其是对于长期治疗(即≥21天)。 和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一样,若高于推荐的静脉给药剂量,患者可能会出现惊厥形式的神经系统并发症(特别是患者患有肾功能损害时)。 本品治疗可能导致出现耐药菌,其可能导致双重感染。 在本品中,每克哌拉西林共含有2.84mEq(65mg)的Na(钠离子)。治疗需要限制盐摄入的患者时,可以考虑这一点。钾储备较低的患者应定期测量电解质,并且,对于钾储备可能较低以及接受细胞毒性治疗或利尿剂的患者,应考虑低钾血症的可能性。 和其他半合成青霉素类一样,哌拉西林的使用可使囊性纤维化患者发热和皮疹发生率升高。 在缺乏确诊或高度可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缺乏预防用药的指征下,处方给予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可能不会使患者受益却增加耐药菌发生的风险。 本品治疗过程中可出现白细胞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尤其是疗程延长者。因此应该定期检查造血功能。 3.危重患者中的肾毒性 一项在危重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多中心、对照试验发现,使用本品是肾衰竭的独立风险因素,且与其他β-内酰胺抗菌药物相比,本品会导致肾功能恢复延迟(见[不良反应]),基于此研究,危重患者人群应考虑采用替代治疗方案。如果替代治疗方案不足或不可用,请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监测肾功能(见[用法用量])。 本品和万古霉素联用可能伴随急性肾损伤的发生率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于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和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和CAPD),应基于肾功能受损程度减小本品的静脉输注剂量(见[用法用量])。 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的影响 未开展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影响方面的研究。 4.实验室检查 应当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长期治疗(即≥21天)的患者(见[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