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 |
本品活性成分为氢溴酸伏硫西汀。本品含以下辅料:(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羧甲淀粉钠(A型)、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氧化铁红(5mg)、氧化铁黄(10mg)。 |
|
|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H. Lundbeck A/S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注册证号H2017038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本品应口服给药,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本品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均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调整,最低可降低至5mg,每日一次。抑郁症状缓解后,建议继续接受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抗抑郁疗效。停止治疗: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不良反应列表不良反应发生率表述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预估)。根据临床试验信息和上市后的经验,列出此表。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关于本品用于孕妇的数据有限。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孕产妇在妊娠晚期使用5-羟色胺类药物,新生儿可能发生以下症状:呼吸窘迫、发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喂食困难、呕吐、低血糖、张力亢进、张力减退、反射亢进、震颤、神经过敏、易激惹、倦怠、不停哭泣、嗜睡和睡眠困难。出现这些症状的原因可能是停药产生的效应或过高5羟色胺活性。大部分情况下,此类并发症会在产后立即出现或短时间内(<24小时)出现。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晚期)使用SSRIs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PPHN)的风险。虽然尚无任何研究探讨过PPHN与本品之间的关联,然而考虑到相关作用机理(5-羟色胺浓度提高),不能排除这一潜在风险。本品仅可用于对胎儿的预期获益超过潜在风险的妊娠期妇女。哺乳期:现有动物数据显示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分泌入乳汁。因此预期本品可分泌入人体乳汁。不排除母乳喂养对婴儿带来的风险。因此必须权衡哺乳对孩子的益处及药物治疗对母亲的益处,从而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放弃本品治疗。生育力:在雄性和雌性大鼠中开展的生育力研究显示,本品对生育力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儿童:尚未确定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将本品用于18岁以下抑郁症患者的治疗(参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