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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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 |
活性成分: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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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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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国药准字H11022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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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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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癫痫: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可以缓慢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测定血药浓度可帮助确定合适的剂量。如果服用其它抗癫痫药时加用卡马西平,在维持原药剂量的情况下,卡马西平的剂量应逐渐增加,必要时可调整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通常为每次400mg,每天2~3次)。某些病人罕有需加至每天1600mg。儿童:(详见说明书)。初始剂量200~400mg/天,逐渐增加至疼痛缓解(通常每次200mg,每天3~4次),然后剂量逐渐减小至最低可维持剂量。推荐老年患者的初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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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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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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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已知对儿童中卡马西平的安全性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研究,目前尚无临床试验长期用药数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 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尚无老年患者的系统研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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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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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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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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