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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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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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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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国药准字H2001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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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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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5g(0.25g规格2粒;0.5g规格1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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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1.消化系统: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气、呕吐、腹胀、腹泻、便秘、胃痛,胃部不适感、偶有消化不良、口腔内不适感、口渴等症状。2.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失眠、精神恍惚、乏力、倦怠感、头晕、麻木感、嗜睡、记忆的减退、耳鸣、老年性耳聋,背痛、肩部的肌肉僵硬、下肢的紧张感、胸痛等症状。3.循环系统:偶有轻度的血压上升、心悸。4.肝脏:偶有GOT、GPT、LDH、-GTP值的上升。5.肾脏:偶有BUN、肌酐值的上升(肾功能减退)、肾结石。6.皮肤:有时有搔痒感、皮疹、偶有发热感。7.眼:偶有结膜充血。8.骨:偶有关节周围的钙化。9.其他:偶有噪音嘶哑、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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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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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老年用药: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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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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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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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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