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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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地孕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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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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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78 |
国药准字H20053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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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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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
口服,须遵医嘱用药。 用量:1.乳腺癌,每天1片(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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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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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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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2.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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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性感冒及疟疾等的发热。 |
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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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2、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3、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4、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7、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8、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
药理作用: 本品为孕激素,对激素依赖性肿瘤生长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是通过抑制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并影响雌激素的分泌;此外,本品还通过作用于雌激素受体,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等作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试验提示,高剂量的甲地孕酮对某些雄性大鼠胎儿有可逆性的雌性化作用。 据国外说明书记载,本品给予雌性犬时间达7年,有增加良性和恶性乳腺肿瘤发生的现象,但是,在大鼠和猴的可比较性研究中并未发现此现象,对于犬和人之间肿瘤发生的相关性目前尚不清楚,所以在使用时,应进行利益和风险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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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岀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1.育龄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怀孕。 2.建议对接受治疗的病人进行常规的密切监察。 3.具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的病人应慎用。 4.本品不可替代通常的手术、放疗和化疗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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