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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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鲑降钙素。 |
煅牡蛎、白芍、侧柏炭、地黄、金樱子、醋柴胡、三七、仙鹤草、椿皮、大青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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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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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49 |
国药准字Z2010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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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固经止血,滋阴清热。用于冲任不固、阴虚血热所致月经过多、经期延长、症见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经色深红、质稠、或有小血块,腰膝酸软,咽干口燥,潮热心烦,舌红少津,苔少或无苔,脉细数;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上环后子宫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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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加入注射用水中,皮下或肌肉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依据病症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或隔日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人钙和维生素D。 3、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 4、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 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每日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每次20μ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月经来后即开始服药,14天为一个疗程,连续服2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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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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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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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
固经止血,滋阴清热。用于冲任不固、阴虚血热所致月经过多、经期延长、症见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经色深红、质稠、或有小血块,腰膝酸软,咽干口燥,潮热心烦,舌红少津,苔少或无苔,脉细数;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上环后子宫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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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以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轻度的面部潮红伴发热感。这些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静脉注射比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给药更常见。 2、罕见的多尿和寒战已有报告。在罕见的病例中,给予本品可导致过敏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或全身性皮肤反应。据报道个别的过敏反应可导致心动过速、低血压和虚脱。 |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能增加大鼠在体子宫收缩幅度;缩短小鼠断尾凝血时间及出血时间;缩短家兔凝血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降低纤维蛋白含量;抑制琼脂数大鼠足跖肿胀及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对子宫内放置塑料管致大鼠子宫炎性肿胀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减少醋酸致痛小鼠扭体反应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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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作短期治疗时,少数病人易引起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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