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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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利多卡因,薄荷脑。 |
化学名称:5′-去氧-5-氟尿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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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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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63 |
国药准字H20031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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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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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手术麻醉:用于肛肠科疾病,做肛门周围浸润麻醉,一般用量15ml-20ml;用于普外科、妇产科等手术科室作局部浸润麻醉,根据切口大小,一般用量5ml-20ml。 2、术后镇痛:用于肛肠科疾病,于手术结束后在切口边缘皮下浸润注射,一般用量10ml-20ml;用于普外科及其它外科手术,于缝合切口前将药物均匀注入切口边缘皮下,一般用量5ml-20ml。 注:以上剂量供临床参考,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6片),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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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严禁注入血管、椎管内。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3.肝脏:偶见GOT、GPT、AI-P、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质、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有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升高)等症状。 8.过敏症:偶有皮疹,湿疹、荨麻疹,罕见光过敏。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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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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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有致畸作用,对哺乳妇女最好不要用药。2.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药物会进入乳汁,因此哺乳期服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乳婴或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生理功能低下者慎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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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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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如注射过浅,可能形成局部硬结,对症处理如热敷即可消散。 2、个别病人注射后可发生局部水肿,可自行消退,亦可对症处理,若采用缓慢、多点注射则可避免。 3、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心慌、恶心等不适感,经休息即可缓解,不必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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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乙醇过敏者慎用。 2、局部严重感染者慎用。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或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二、一般注意事项: 1.可能会引起骨髓机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因此需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肾功能检查),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症状、体征,发现异常时减量、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2.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和脱水,密切注意病人的症状、体征。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泻和其他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当发生脱水时,应采取适当的治疗,如补液治疗。 3.充分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及恶化。 4.儿童用药时,要特别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慎重用药。 5.儿童以及生育年龄患者用药时,需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6.有报导在国外静脉用药时,引起胸痛、心电图异常(ST段上升,T波倒置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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