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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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利多卡因,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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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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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46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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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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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手术麻醉:用于肛肠科疾病,做肛门周围浸润麻醉,一般用量15ml-20ml;用于普外科、妇产科等手术科室作局部浸润麻醉,根据切口大小,一般用量5ml-20ml。 2、术后镇痛:用于肛肠科疾病,于手术结束后在切口边缘皮下浸润注射,一般用量10ml-20ml;用于普外科及其它外科手术,于缝合切口前将药物均匀注入切口边缘皮下,一般用量5ml-20ml。 注:以上剂量供临床参考,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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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严禁注入血管、椎管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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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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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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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肛肠科及外科手术切口部位的局部浸润麻醉:手术麻醉、术后镇痛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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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如注射过浅,可能形成局部硬结,对症处理如热敷即可消散。 2、个别病人注射后可发生局部水肿,可自行消退,亦可对症处理,若采用缓慢、多点注射则可避免。 3、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心慌、恶心等不适感,经休息即可缓解,不必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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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乙醇过敏者慎用。 2、局部严重感染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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