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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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肾上腺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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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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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623 |
国药准字H1302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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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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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注射,一次0.25mg-1mg;极量:皮下注射,一次1mg(一次1支)。 1、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由于本品具有兴奋心肌、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等作用,故可缓解过敏性休克的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皮下注射或肌注0.5-1mg,也可用0.1-0.5mg缓慢静注(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10ml),如疗效不好,可改用4-8mg静滴(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1000ml)。 2、抢救心脏骤停:可用于麻醉和手术中的意外、药物中毒或心脏传导阻滞等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以0.25-0.5mg以10ml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注射(或心内注射),同时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纠正酸中毒。对电击引起的心脏骤停,亦可用本品配合电除颤仪或利多卡因等进行抢救。 3、治疗支气管哮喘:效果迅速但不持久。皮下注射0.25-0.5mg,3-5分钟见效,但仅能维持1小时。必要时每4小时可重复注射一次。 4、与局麻药合用:加少量(约1:200000-500000)于局麻药中(如普鲁卡因),在混合药液中,本品浓度为2-5μg/ml,总量不超过0.3mg,可减少局麻药的吸收而延长其药效,并减少其毒副作用,亦可减少手术部位的出血。 5、制止鼻粘膜和齿龈出血:将浸有1:20000-1:1000溶液的纱布填塞出血处。 6、治疗荨麻疹、枯草热、血清反应等:皮下注射1:1000溶液0.2-0.5ml,必要时再以上述剂量注射一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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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每次局麻使用剂量不可超过300μg,否则可引起心悸、头痛、血压升高等。 2、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时误入血管后,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溢血。 3、下列情况慎用:器质性脑病、心血管病、青光眼、帕金森氏病、噻嗪类引起的循环虚脱及低血压、精神神经疾病。 4、与其他拟交感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5、可透过胎盘。 6、抗过敏休克时,须补充血容量。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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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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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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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 2、有时可有心律失常,严重者可由于心室颤动而致死。 3、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
1.药理头孢羟氨苄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对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属及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药理头孢羟氨苄属低毒。给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剂量未发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连续6个月,对各组织器官未产生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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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洋地黄中毒、外伤性及出血性休克、心源性哮喘等患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应用本品时应慎用。 3、儿童用药:必须应用本品时应慎用。 4、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对拟交感神经药敏感,必须应用本品时宜慎重。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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