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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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辅料为注射用水。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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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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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15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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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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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10~20mg/kg,溶于5一10ml注射用水中,2~3分钟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订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u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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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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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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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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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共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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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可引起癫痛发作,不论先前是否有癫病病史,先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诱发癫痫或使癫痫加重。在一项慢性血透患者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不考虑因果关系,仅报道发生率>=5%的反应)主要有:l)全身系统:胸痛、感冒症状、头痛、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等;2)心血管系统:心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等;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4)内分泌系统:甲状腺异常等;5)血液淋巴系统:贫血等;6)代谢系统:高钙血症、高钾血症、血容量增多症等;7)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压抑等;8)呼吸系统:咳嗽、咽喉炎、鼻炎等;9)皮肤:瘙痒、皮疹;10)泌尿系统:肾功能异常等。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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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游离卡尼河水平为35~60mol/L)和全身状况.药品在使用前务必用眼仔细观察有无异常和变色药代动力学和临床研究表明,用左卡尼汀治疗血液透析的ESRD患者,可以提高血浆中左卡尼汀的浓度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