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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化可的松片

氢化可的松片

处方药 医保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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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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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化可的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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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氢化可的松片
氢化可的松片
磺胺嘧啶
磺胺嘧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782

国药准字H210204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磺胺嘧啶片/复方磺胺嘧啶片/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每日剂量20-30mg,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应适当加量,可增至每日80mg,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为按体表面积每日20-25/m2,分3次,每小时服一次。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磺胺嘧啶片: 1、治疗一般感染: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 (2)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 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g(2片),一日2次,疗程2日。 (2)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0.5g(1片),疗程2-3日。 复方磺胺嘧啶片: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SD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以上的儿童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磺胺嘧啶软膏/磺胺嘧啶锌软膏/磺胺嘧啶银软膏/磺胺嘧啶银乳膏: 1、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 2、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 3、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本品需用无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成5%的溶液,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1%。治疗严重感染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成人静脉注射剂量为,首剂50mg/kg,继以每日100mg/kg,分3-4次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注射。2个月以上小儿一般感染,本品剂量为每日50-75mg/kg,分2次应用;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者剂量为每日100-150mg/kg,分3-4次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注射。 复方磺胺嘧啶锌凝胶/复方磺胺嘧啶锌涂膜: 1、直接、均匀、涂布于清洁皮肤创面,每日一次,厚度约0.15-0.35mm,表皮完整的区域约10分钟后成膜,无表皮创面约30-120分钟后成膜。因运动致膜破损处可用本品补充涂膜完整。 2、包扎疗法:将药物膏体均匀涂布于纱布敷料上敷于创面,1-2天换药一次。 3、换药时,可用蒸馏水或无菌生理盐水冲洗创面涂膜层。 4、用量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肾上腺皮质功能低减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患者在妊娠合并糖尿病等情况时都仍然要用。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早产儿禁用。 4、肝肾功能不良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磺胺嘧啶片/复方磺胺嘧啶片/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

1、诱发感染: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减退患者易发生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 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重。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9、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0、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 11、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2、磺胺嘧啶银软膏: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14、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属禁忌。 1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16、药物过量:过量服用本品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嗜睡、神智不清、骨髓抑制等。逾量的处理方法: (1)洗胃。 (2)同时给尿液酸化药促进本品排泄。 (3)支持疗法。 (4)血液透析。 (5)长期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当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应立即停药同时每天肌内注射甲酰四氢叶酸5-15mg,直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