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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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其化学名称为:N-[(s)-乙氧羰基-3-苯丙基]-L-丙氨酰-L-脯氨酸顺丁烯二酸盐。 分子式:C20H28N2O5.C4H4O4 分子量:49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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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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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782 |
国药准字J200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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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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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每日剂量20-30mg,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应适当加量,可增至每日80mg,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为按体表面积每日20-25/m2,分3次,每小时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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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肾上腺皮质功能低减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患者在妊娠合并糖尿病等情况时都仍然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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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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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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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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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诱发感染: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减退患者易发生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 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重。 |
1.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极少发生于无并发症的高血压病人.服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的高血压病人.由于利尿剂治疗、饮食限盐.透析、腹泻或呕吐等而致血容量不足.则较可能发生低血压(请参阅药物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在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的心衰病人中.曾观察到症状性低血压的发生。心衰程度较重的病人.发生的可能性最大.这从用大剂量利尿剂、低血钠或机能性肾功能不全就能反映出来。这类病人应在医疗监测下开始治疗.而且每当调整马来酸依那普利或/和利尿剂的剂量时.都应密切随访观察。同样的处理也适用于患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病人,因为在这些病人中血压下降过多可能导致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的发生。如果出现低血压.病人应仰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短暂性低血压反应并不是继续用药的禁忌症。通常在扩充血容量后,一旦血压上升.便可给药。一些血压正常或偏低的心衰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全身血压进一步下降。这种作用是预料中的.且通常不必因此而停止治疗。如低血压出现症状.则有必要减少剂量和/或停止使用利尿剂和/或本品。2.主动脉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与所有的血管扩张剂一样.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用于左心室流出道梗塞的病人时,应该谨慎。3.肾功能不全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开始治疗后发生的低血压,可使一些病人的肾功能进一步受到某些损伤,已有报道这种情况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但通常都是可逆的。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可能需要减少剂量和/或减少用药的次数(请参阅剂量和用法)。一些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肾且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曾出现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增高.通常停止治疗可获逆转: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更是如此。某些以前没有明显的肾脏疾病的病人,当同时使用马来酸依那普利和利尿剂时,通常有轻度和一过性的血尿素和血清肌酐的升高.可能需要减少剂量和/或停用利尿剂和/或马来酸依那普利。4.过敏性/血管神经性水肿据报道.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马来酸依那普利)的病人,有报告发生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的血管神经性水肿者,这可在治疗期的任何时间发生.这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监护.以保证在病人出院之前症状完全消退。尽管抗组织胺药物对解除症状很有用,但当肿胀局限于面、唇部位时,一般可以不经治疗而消失。血管神经性水肿伴有喉部水肿可能导致死亡。当水肿发生在舌、声门或喉部时.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立即给予适当治疗.包括诸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毫升~0.5毫升)和/或立即采取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措施。据报道,与非黑色人种相比.黑色人种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造成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发生率要高。有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无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人.在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危险性可能增高(参阅禁忌症)。5.用膜翅目动物的毒液脱敏时的过敏样反应当用膜翅目动物的毒液对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的病人进行脱敏时.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过敏样反应.这种情况较罕见。在每次脱敏前,暂时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避免这一反应。6.血液透析的病人用高透量膜(如AN69)进行透析的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的病人.曾报告过有类过敏反应发生,对这类病人应考虑用另一类型的透析膜或用另一类的降压药。7.咳嗽据报道.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能引起咳嗽.其特点是无痰、持续.停药后可能消失。在鉴别诊断咳嗽时.应考虑到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引起咳嗽的可能性。8.手术/麻醉对于正在进行大手术或使用可能引起低血压的麻醉药物进行麻醉的病人,依那普利阻断由于代偿性肾素释放引起的血管紧张素II的生成,如果发生低血压.且考虑是上述机制所致.则应扩充血容量加以纠正。血清钾一参阅药物的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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