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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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唑吡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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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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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782 |
国药准字H2004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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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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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每日剂量20-30mg,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应适当加量,可增至每日80mg,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为按体表面积每日20-25/m2,分3次,每小时服一次。 |
本品口服给药1.剂量(1)应用本品治疗通常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不得超过最大治疗剂量。(2)成人常用剂量:10mg/片/日。(3)本品应在临睡前或上床后服用。(4)老年患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应减半即为5mg。(5)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6)由于缺乏相应的临床研究资料,本品不应用于儿童。(7)根据患者的症状,本品可连续使用或按需使用。2.治疗持续时间:(1)本品的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最短为数天,最长不超过4周,包括逐渐减量期(见【注意事项】)。(2)应建议患者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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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肾上腺皮质功能低减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患者在妊娠合并糖尿病等情况时都仍然要用。 |
下下列情况应禁忌使用本品:1.对唑吡坦或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时。2.严重呼吸功能不全。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4.严重、急性或慢性肝功能不全(有肝性脑病风险)。5.肌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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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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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1)有关唑吡坦的动物实验没有证明有任何致畸作用。关于在妊娠头三个月期间的唑吡坦暴露方面,当前获得的临床数据尚不充分。(2)通过相关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的类推,我们认为:如果在妊娠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应用了高剂量的唑吡坦,那么胎儿主动运动可能会出现减少,胎儿的心率变异性可能出现减低。如果在妊娠即将结束时应用了苯二氮卓类药物(即使在低剂量下),那么可能引起新生儿的药物浸渍征象,比如轴向张力减退和吮吸困难,这些症状可以导致新生儿体重增加缓慢。这些征象是可逆的,但是可能持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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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治疗偶发性,暂时性,慢性失眠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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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本品为一催眠剂,通过选择性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wl-受体亚型的结合,产生药理作用。本品注剂量时,能缩短入睡时间,延长睡眠时间;在较大剂量时,第2相睡眠、慢波睡眠时间算这,REM睡眠时间缩短。据文献报道,酒石酸唑唑吡坦吸收快,起效迅速。口服生物利用度为70%,且在治疗剂量范围内显示线性动力学,口服后0.3-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消除斗衰期,平均为2.4小时,作用可维持6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5%±0.1%.肝的首过效应为35%.重复服药不改变蛋白结合率,表明本品与其代谢物对结合部位缺乏竞争。成人的表观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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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诱发感染: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减退患者易发生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假阴性,如结核菌素试验、组织胞浆菌素试验和过敏反应皮试等。 (4)还可使甲状腺131I摄取率下降,减弱促甲状腺激素(TSH)对TSH释放素(TRH)刺激的反应,使TRH兴奋实验结果呈假阳性。干扰促黄体生成素释放素(LHRH)兴奋试验的结果。 (5)使同位素脑和骨显象减弱或稀疏。 3、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和有精神病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减(此时糖皮质激素作用增强)、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等。 4、随访检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定期检查以下项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试验,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倾向者。 (2)小儿应定期检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3)眼科检查,注意白内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发生。 (4)血清电解质和大便隐血。 (5)高血压和骨质疏松的检查,尤以老年人为重。 |
)。(2)应建议患者按下列方法接受治疗:对偶发性失眠(例如旅行期间),治疗2-5天。对暂时性失眠(例如烦恼期间),治疗2-3周。(3)很短期治疗的患者无需逐渐停药。(4)某些患者的服药时间可能需要超过4周,但必须首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谨慎和认真的评估后再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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