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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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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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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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6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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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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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8-1.6g,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 2、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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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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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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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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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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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有口干、食欲减退、荨麻疹及记忆思维减退等,长期服用未见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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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尚不明确。 2、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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