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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处方药 非医保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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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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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主要成分

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1g,氨基比林.15g,马来酸氯苯那敏.2g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659

国药准字H201133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一次一片,一日二次。

副作用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沙丁胺醇过量可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但是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慎用β-受体阻滞剂。 沙丁胺醇过量的体征为显著的心动过速和/或肌肉震颤。应注意对于40揿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当于4mg的沙丁胺醇片剂。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除非当对母亲预期的受益大于任何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时,孕妇才可考虑使用本品。与其它大多数药物一样,仅有少量发表的资料证明人类在怀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当剂量非常高时,会对胎仔造成某些危险。大规模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表明,无氟利昂类抛射剂HFA-134A对胎仔发育无损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显示本品在β2-受体激动剂出现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剂量下,未发现致畸作用,但无人类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试验数据。 由于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故非对母亲的预期受益大于对新生儿的潜在危险,否

成分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药理作用

较常见的有:幻觉、精神混乱、嗜睡、长期应用可致注意力不集中

药理作用:本药为选择性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药,能选择性地激动支气管平滑肌上的肾上腺素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其作用机制部分是通过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增加细胞内环磷腺苷的合成,从而松弛平滑肌,并可通过抑制肥大细胞等致敏细胞释放过敏反应介质,解除支气管痉挛。本药用于支气管哮喘。 毒理研究:与其它选择性β2-激动剂相似,对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显示致畸性。在一项生殖毒性试验中,在2.5毫克/公斤剂量下,9.3%的胎仔出现腭裂。在大鼠试验中,对大鼠整个妊娠期口服给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现明显胎仔异常。仅在最高剂量组出现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于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口服剂量50毫克/公斤/天(即,远远高于人类常规剂量),胎仔出现治疗相关变化,包括眼睑开放(无睑)、继发腭裂口(腭裂)、颅骨前额骨化(颅裂)、以及四肢弯曲。改变本品的处方对沙丁胺醇毒性无影响。 本品采用的无氟利昂抛射剂HFA-134A,在非常高的气化物浓度下(远远超出患者常规用药量中的抛射剂量),对多个种属的动物暴露天数为两年的试验中,未见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