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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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毫升含硫酸软骨素1毫克、维生素E0.1毫克、维生素B60.1毫克、尿囊素2毫克、牛磺酸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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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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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364 |
国药准字H2004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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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
眼疲劳、眼干燥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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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氨甲环酸片、氨甲环酸胶囊: 1、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 2、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氨甲环酸注射液: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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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 |
偶有轻微刺激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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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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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
眼疲劳、眼干燥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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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本品所含硫酸软骨素是生物体内结缔组织基质的成分之一,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磷酸二酯酶活性、增加环磷腺苷含量和活化脂解酶有关,可促进末梢循环,具有调节细胞生长的作用。维生素E参与自由基的清除,具有抗氧化作用,并可使末梢血管扩张,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病变组织恢复。维生素B6参与氨基酸及脂肪代谢,有助于消除眼疲劳和增强角膜及视网膜细胞的活动。尿囊素通过增加皮肤角质细胞黏合质的吸湿能力,同时直接作用于角质蛋白分子,促使其结合水的能力增加,吸收更多的水分,有助于上皮组织的修复和创面的愈合。牛磺酸具有缓解睫状肌痉挛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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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9、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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