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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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甲氯芬酯。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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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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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338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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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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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成人:一次0.1-0.25g,一日3次,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10%溶液使用。 (2)儿童:一次60mg-0.1g,一日2次,可注入脐静脉。 2、肌内注射: (1)成人昏迷状态:一次0.25g,每2小时1次。 (2)新生儿缺氧症:一次60mg,每2小时1次。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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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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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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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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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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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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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中毒症状:焦虑不安、活动增多、共济失调、惊厥,可引起心悸、心率加快、血压升高。 6、处理:洗胃、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并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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