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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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亮菌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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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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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H1094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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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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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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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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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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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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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本品能促进胆汁分泌,松弛胆管末端括约肌,也能降低十二指肠的紧张度,从而对胆道系统压力起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使胆汁顺利进入十二指肠。由于胆汁流量增加,有可能将小结石、细菌及其代谢物、炎性渗出物等冲洗出胆道,从而有减轻或消除疼痛和炎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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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本品发生形状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