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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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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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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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H2006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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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1)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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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成人每次500mg。轻症每日1次,重症每日2次。儿童按7.5mg/kg体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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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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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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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1)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2)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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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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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