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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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大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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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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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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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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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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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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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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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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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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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