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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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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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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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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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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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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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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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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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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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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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