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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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主要成分为别嘌醇。化学名:1H-吡唑并[3,4-d]嘧啶-4醇。 分子式:C5H4N4O 分子量:1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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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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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48 |
国药准字H3402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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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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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常用量:初始剂量一次50mg,一日1~2次,每周可递增50~100mg,至一日200~300mg,分2~3次服。每2周测血和尿尿酸水平,如已达正常水平,则不再增量,如仍高可再递增。但一日最大量不得大于600mg。2.儿童治疗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常用量:6岁以内每次50mg,一日1~3次;6~10岁,一次100mg,一日1~3次。剂量可酌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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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6.本品可导致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药物超敏综合征、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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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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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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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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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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