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肺结核病的二线治疗药物,经一线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失败者,或对上述药物中的一种或数种产生毒性作用或细菌耐药时,本品可作为联合用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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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卷曲霉素。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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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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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458 |
国药准字H20073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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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肺结核病的二线治疗药物,经一线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失败者,或对上述药物中的一种或数种产生毒性作用或细菌耐药时,本品可作为联合用药之一。 |
结肠癌辅助化疗: 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 (DFS) 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 (5-FU/LV) 。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 (OS) ,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 结直肠癌: 卡陪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乳腺癌联合化疗: 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乳腺癌单药化疗: 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 (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 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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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每日一次用药,持续2-4个月,随后改为每周用药2-3次。 2、肌内注射:0.75-1g/日,一次给药,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3、静脉滴注:每日1g(体重<55kg,每日0.75g),一日一次。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250ml稀释后滴注,60滴/分钟。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20mg/kg。 4、或遵医嘱。 |
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 125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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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 (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根据7项临床试验集中分析所得出的最高发生率,将各种不良反应归入以下表格中的相应分类中。各频率分类中,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由重到轻排列。频率分为非常常见 (≥1/10)、常见 (≥5/100-<1/10)和不常见 (≥1/1000-<1/100)。希罗达单药治疗-关于希罗达单药治疗安全性的资料来自对结肠癌辅助治疗和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的报告。安全性信息包括1项结肠癌辅助治疗III期试验 (995例患者接受希罗达治疗,974例患者接受5-FU/LV静脉输注治疗)、4项女性乳腺癌II期试验 (N=319)及3项 (1项II期试验,2项III期试验)男女结肠癌试验 (N=630)的资料。希罗达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在结肠癌辅助治疗患者中与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相似。不良反应的强度分级依据NCIC CTC分级系统的毒性分级。 口腔炎,粘膜炎症,粘膜溃疡,口腔溃疡7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数据表明,不到2%的患者出现皮肤龟裂,可能与接受卡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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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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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肺结核病的二线治疗药物,经一线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失败者,或对上述药物中的一种或数种产生毒性作用或细菌耐药时,本品可作为联合用药之一。 |
结肠癌辅助化疗: 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 (DFS) 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 (5-FU/LV) 。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 (OS) ,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 结直肠癌: 卡陪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乳腺癌联合化疗: 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乳腺癌单药化疗: 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 (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 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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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肌注引起局部疼痛与硬结,宜深部注射。 2、静脉注射时出现一过性血压下降,局部静脉炎、低钾、低钙、低镁,应查电解质。 3、听觉障碍,耳鸣,耳部饱满感,听力减退,步态不稳,眩晕。与庆大霉素等氨基糖甙类合用可使听力减退加重,不宜使用。 4、肾功能损害:BUN轻度升高,大剂量仍可造成肾组织损伤,出现血尿、尿量减少、食欲减低、极度口渴等,应作为重要副反应,加以重视。 5、电解质紊乱:因肾小管受损导致K+、Mg++重吸收降低,低钾低镁,表现为无力、嗜睡、脉弱、心律失常、呼吸困难、腹胀、恶心、呕吐,伴低钙,可有肌内抽搐痉挛。 6、少数病例可有药物疹,可伴有药物热。 7、偶有心律失常、精神改变、头痛等症状。 8、可见血细胞增多症和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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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听力减退、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 (1)听力测定每周1-2次,最好作电测听检查,每月1次。 (2)定期作前庭功能及肾功能测定。尤其是肾功能减退或第8对脑神经病变患者,每周1-2次,如血尿素氮30mg/100ml以上需减量或停药。 (3)肝功能测定,尤其与其他肝毒性抗结核药合用时。 (4)血钾浓度测定:用药前、治疗中每月测定一次。 3、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及磺溴酞钠排泄试验的结果降低;血液尿素氮及非蛋白氮的测定值可能增高。 4、失水患者,由于血药浓度增高,可能增加毒性反应。 5、本品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故本品只能与其他抗菌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的治疗。本品与卡那霉素、紫霉素有交叉耐药性,但与其他抗结核药无交叉耐药性。 6、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按下表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ml/分钟)/(ml/秒),剂量(按盐基计算)。 (1)≥110(1.84),按正常人用量。 (2)100(1.67),每日1次,12.7mg/kg。 (3)80(1.33),每日1次,10.4mg/kg。 (4)60(1.00),每日1次,8.2mg/kg。 (5)50(0.83),每日7mg/kg,或每48小时14mg/kg。 (6)40(0.67),每日5.9mg/kg,或每48小时11.7mg/kg。 (7)30(0.50),每日4.7mg/kg,或每48小时9.5mg/kg。 (8)20(0.33),每日3.6mg/kg,或每48小时7.2mg/kg。 (9)10(0.17),每日2.4mg/kg,或每48小时4.9mg/kg。 (10)0(0),每日1.3mg/kg,或每48小时2.6mg/kg,或每72小时3.9mg/kg。 7、用药2-3周后如病情好转,仍需继续用完整个疗程。 8、注射本品时需作深部肌内注射,注射过浅可加重疼痛并发生无菌性脓肿。 9、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10、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11、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组织。动物实验具致畸作用。孕妇禁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需停止授乳。 1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但不推荐在儿童患者中使用本品。 14、老年用药: (1)本品临床资料尚不足以说明65岁及65岁以上的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确定他们与年轻患者对本品是否有不同的反应。由于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2)老年人群也更有可能患听觉损伤,在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该进行听力和前庭功能检测,治疗期间要定期检测。 15、药物过量: 症状和体征: (1)本品注射给药引发的肾毒性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紧密相关。老年患者、肾功能异常或脱水患者,以及同时接受其他具肾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肾小管坏死的风险更高。 (2)患者听觉和第8对脑神经前庭损伤与其本身具肾功能异常或脱水及接受本品治疗以及接受其他附加毒性药物治疗相关。患者可表现为头晕、耳鸣、眩晕和高间听敏度丧失。 (3)快速静脉滴注后可能会出现神经肌肉阻滞或呼吸麻痹。 (4)文献报道本品过量患者可表现为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以及类似Bartter's综合征的电解质紊乱。 治疗: (1)通畅患者气道。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血气、体液平衡、电解质及肾功能情况。可考虑用活性炭替代或者辅助胃排空。使用胃排空或活性炭的时候应注意保持患者气道的通畅。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注意补水使尿量维持在3-5mL/kg/h。 (2)对于有明显肾功能疾病的患者,血液透析用于清除本品。 |
腹泻:卡培他滨可引起腹泻,有时比较严重。对于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应给予密切监护,若患者开始出现脱水,应立即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及早开始使用标准止泻治疗药物 (如洛哌丁胺) 。必要时需降低给药剂量 (见【用法用量】) 。脱水:必须预防脱水,并且在脱水出现时及时纠正。病人出现厌食、虚弱、恶心、呕吐或腹泻时早期即可出现脱水。当出现2级 (或以上) 脱水症状时,必须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同时纠正脱水。直到病人脱水症状消失,且导致脱水的直接原因被纠正和控制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本品治疗。针对此不良事件,调整给药剂量是必要的。已观察到的卡培他滨的心脏毒性与氟尿嘧啶药物类似,包括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不齐、心脏停搏、心功能衰竭和心电图改变。既往有冠状动脉疾病史的患者中这些不良事件可能更常见。既往有因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 (DPD) 引起的5-氟尿嘧啶相关的罕见、难以预料的严重毒性 (例如口腔炎症、腹泻、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神经毒性) 发生。因此无法排除DPD水平降低与5-氟尿嘧啶潜在致死性毒性效应增强之间存在关联的可能。卡培他滨可引起手足综合征 (手掌-足底红肿疼痛或化疗引起肢端红斑) ,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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