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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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鹿仙草、九香虫(炒)、黄药子、土茯苓、苦参、天花粉。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黄家医圈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3022062
国药准字Z20110028
本品用于肝郁气滞,毒瘀互阻所致的原发性肝癌。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
尚不明确。
1、服用本品期间,忌食鹅蛋和豆腐。 2、若需配合服用其他中西药物进行治疗时,两者服用时间需间隔半小时。 3、定期复查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