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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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菊花、牛黄、五灵脂、石膏、红花、麦冬、苦参。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3022062
国药准字Z20054280
本品用于胃“协日”,胃酸口苦,食欲不振,血热头痛。
口服,一次2-3粒,一日1-2次。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