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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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红景天、丹参、三七、川木香、枸杞子、沙棘鲜浆、小檗皮。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3022062
国药准字Z20026341
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冠心病心绞痛。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一个月为一疗程。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1、不宜与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同用。 2、禁与藜芦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