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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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丹参、三七、降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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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3022062
国药准字Z10980095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