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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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柴胡、茵陈、板蓝根、五味子等。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3022062
国药准字Z20133026
疏肝理气,健脾消食。具有降低转氨酶作用。用于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阴黄患者忌服。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