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静、镇咳和祛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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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丙哌酮。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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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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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362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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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静、镇咳和祛痰。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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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0-80mg,一日3-4次。儿童剂量减半。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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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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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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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镇静、镇咳和祛痰。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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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头昏、口干、胃部不适及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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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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