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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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二甲嘧啶钠。 |
活性成分:曲伏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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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ALCON CUSI,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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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58 |
注册证号H201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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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升高的眼压,这些患者对使用其它降眼压药不耐受或疗效不佳(多次给药后不能达到目标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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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2、成人口服:首剂2g(4片),以后一次1g(2片),1日4次。治疗尿路感染时剂量减半。2个月以上儿童一次25mg/kg,一日4次,首剂50mg/kg。 |
推荐用量每晚1次,每次1滴滴入患眼。剂量不能超过每天1次,因为频繁使用会降低药物的降眼压效应。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大约在用药2小时后开始出现,在12小时达到最大。本品可以和其它眼局部用药一起用于降眼压。同时使用不止一种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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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在研发曲伏前列素滴眼液(含POLYQUAD保存剂)的2项临床试验中,201例患者使用本品达3个月。均未发现与本品相关的严重眼部或全身不良反应。报道的与曲伏前列素滴眼液(含POLYQUAD保存剂)治疗相关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是眼充血(18.9%),包括眼部或结膜充血。一例患者(0.5%)由于眼充血终止参与临床研究。 以下不良反应被评定为与治疗相关(曲伏前列素滴眼液(含POLYQUAD保存剂)单药治疗),并按照以下惯例分类: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00至1/10000至1/1 000)或很罕见1/10000)。在每个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序排列。(详见说明书) 在以前曲伏前列素滴眼液作为单药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未报告的,根据上市后的经验又见如下不良反应: 眼部:黄斑水肿(见【注意事项】)。 全身: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哮喘加重、眩晕、耳鸣、前列腺抗原升高、毛发生长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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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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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育龄女性/避孕除非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否则育龄女性不得使用本品(见[药理毒理])。妊娠曲伏前列素对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存在有害的药理作用。除非有明确的必要性,否则孕妇不应使用本品。哺乳期尚不清楚来自滴眼液中的曲伏前列素是否会在乳汁中分泌。动物试验表明,曲伏前列素及其代谢物会在乳汁中分泌。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低于18周岁的患者使用曲伏前列素滴眼液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在获得进一步数据之前,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与成年患者在疗效和不良反应方面总体上无明显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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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升高的眼压,这些患者对使用其它降眼压药不耐受或疗效不佳(多次给药后不能达到目标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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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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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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