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二甲嘧啶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铋雷尼替丁。 化学名称:N-[2-[[5-[(二甲基氨基)甲基]糠基]硫烷基]乙基]-N’-甲基-2-硝基-1,1-乙烯二胺枸橼酸铋 |
|
| 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58 |
国药准字H2002072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联合克拉霉素治疗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能显著降低溃疡复发。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2、成人口服:首剂2g(4片),以后一次1g(2片),1日4次。治疗尿路感染时剂量减半。2个月以上儿童一次25mg/kg,一日4次,首剂50mg/kg。 |
成人每次0.4g(2粒),每日二次,饭前或饭后服。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每次0.4... |
|
| 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皮肤瘙痒、皮疹等; 胃肠功能紊乱:恶心、呕吐、腹泻、腹胀、腹部不适、胃痛、便秘; 罕有粒细胞减少; 中枢神经系统紊乱:偶见头晕、头痛失眠、味觉异常、罕见震颤;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建议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尚无有关儿童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因此不宜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1.老年患者(≥65岁)若用药后仅血清雷尼替丁升高,而血清枸橼酸铋不高于普通人群,则一般无需调整剂量; 2.肾脏清除率下降,有可能使血清尼替丁和枸橼酸铋升高,若肌酐清除率<25ml/min则禁用本品。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联合克拉霉素治疗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能显著降低溃疡复发。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本品可通过抑制胃酸分泌、抑制胃蛋白酶、抑制幽门螺杆菌、在胃粘膜表面形成保护隔离层等多种途径,发挥抗消化性溃疡的作用。本品小鼠口服LD50值3723.05(3475.84~3987.84)mg/kg;静脉注射LD50值52.28(48.69~56.13)mg/kg。大鼠口服本品(800,400,100mg/kg)及Beagle狗口服本品(400,50mg/kg),连续90天,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作用。Beagle狗大剂量组给药90天后尿常规检查发现红细胞和蛋白,停药后逐渐恢复,未见延迟毒性反应。无致突变作用,无致畸胎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
1.本品可以起粪便色变黑、舌发黑、易于黑便混淆,但停药后消失; 2.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12周); 3.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25ml/min)不宜使用或禁用 4.胃溃疡患者药前必须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 5.与克拉霉素联用时,应注意抗生素的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 6.如与抗生素联用后,仍未根除幽门螺杆菌者,应做抗生素耐药试验,必要时更换抗生素; 7.有急性卟啉症病史者不宜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