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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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二甲嘧啶钠。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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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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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58 |
国药准字H2008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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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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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2、成人口服:首剂2g(4片),以后一次1g(2片),1日4次。治疗尿路感染时剂量减半。2个月以上儿童一次25mg/kg,一日4次,首剂50mg/kg。 |
1、成人 推荐成人偏头痛急性发作时本品首次给药剂量为5mg或10mg。10mg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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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临床已有使用5-HT1受体激动剂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报告,但这些反应发生的机率非常小,且患者多伴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疾病。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冠状动脉痉挛、暂时的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一项大于3700例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单次或多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疲劳无力、嗜睡、疼痛和压迫感、头晕,且与剂量有关。在一项长期的延续性研究中,患者被允许多次给药长达一年,4%(1525例中的59例)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退出试验。 下表列出了单次服用苯甲酸利扎曲普坦后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2%且与安慰剂组有显著性差异)。这些不良反应数据是在具有高度选择性人群中经过密切临床观察后获得的,实际临床应用或其他临床试验中,由于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的表述及治疗手段的差异,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会有所变化。 (详见说明书表格) 总的来说,患者对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有着良好的耐受性,绝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临床发现当给药次数增至每24小时三次时,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并不会升高,同时使用预防偏头痛的药物如普奈洛尔、口服避孕药或镇痛药不会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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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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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大鼠实验发现利扎曲普坦大量存在于母乳中,其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倍甚至更高。哺乳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苯甲酸利扎曲普坦治疗6-17岁偏头痛儿童的临床试验中,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的报道和使用安慰剂相近。推测儿童与成人的不良反应类型相似。 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65岁)体内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因此有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有限。本品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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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成人及6至l7岁儿童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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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作用机制 利扎曲普坦对5-HTlB和5-HTID受体具有高度的亲和力,本品治疗偏头痛的作用机理推测是作为颅内血管和三叉神经系统神经末梢的5-HTIB/ID受体激动剂。 遗传毒性 体外和体内研究均没有发现利扎曲普坦的致突变和致畸作用。这些试验包括:Ames试验、哺乳动物致突变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体内染色体畸变试验。 生殖毒性 雌性大鼠口服100m g/kg/day利扎曲普坦后会出现动情周期改变和交配延迟的现象,此时血浆暴露量约为每日人体口服最高推荐剂量(MRDD)30mg所达到暴露量的225倍。无效应剂量为10mg/kg/day(此剂量为人体MRDD所达到暴露量的15倍),在此剂量下亦未发现雌性大鼠出现其他方面的生殖毒性。当给予雄性大鼠剂量高达250mg/kg/day时,未出现生育能力的下降和生殖机能的损伤(此剂量为人体MRDD所达到暴露量的550倍)。 致癌性 小鼠和大鼠分别口服利扎曲普坦100周和106周进行长期口服给药的致癌毒性研究,给药剂量125mg/kg/day。对血浆中原型药物AUC值进行检测,最高剂量组暴露量大约为人体日最大给药剂量(10mg/次,3次/天)时所测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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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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