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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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二甲嘧啶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和炔雌醇30μg。辅料为:马铃薯淀粉,无水硅胶,a-生育酚,硬脂酸。聚乙烯呲咯烷酮,一水合乳糖,丙醇和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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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N.V.Organ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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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58 |
注册证号H2017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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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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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药液稀释成5%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约为1%。 2、成人口服:首剂2g(4片),以后一次1g(2片),1日4次。治疗尿路感染时剂量减半。2个月以上儿童一次25mg/kg,一日4次,首剂50mg/kg。 |
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即月经来潮的第1天开始服用本品。也可以从月经来潮的第2-5天开始服用,但建议您在第一个服药周期的最初7天,同时采用屏障避孕法。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一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板。(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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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偏头痛、乳房胀痛、增生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腹痛、腹泻;情绪低落、情绪改变;不能耐受隐形眼镜;乳房溢乳、阴道分泌物改变;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荨麻疹、光敏性、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体液潴留;体重改变;过敏反应;性欲改变等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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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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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当患者不能口服时,如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急性中耳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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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本品时炔雌醇和去氧孕烯复方制剂。其避孕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垂体-性腺轴的排卵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还能增加宫颈粘液的粘稠度,阻止精子的穿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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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应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果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物别注意检查血压。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工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板药前还不会结束。 4.静脉或动脉血管疾病,肿瘤者慎用。 5.如果发生药片漏服,胃肠道反应或某些药物合用,药效有可能降低。如草药Saint John's Wort(贯叶连翘)不得与本品同时使用,因其会减少血清浓度以及降低本品药效。 6.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7.如果漏服在12小时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入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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