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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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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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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府逐瘀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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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
门冬氨酸鸟氨酸注射液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本品主要成分为门冬氨酸鸟氨酸。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201833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用于因急、慢性肝病(如各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肝炎后综合症)引发的血氨升高及治疗肝性脑病,如伴发或继发于肝脏解毒功能受损(如肝硬化)的潜在性或发作期肝性脑病,尤其适用于治疗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的意识模糊状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1、急性肝炎,每天1至2安瓿,静脉滴注。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2至4安瓿,静脉滴注。(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20安瓿为宜。) 2、对于其他情况除非医嘱特殊说明,每天用量为至少4安瓿。 3、对于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出现意识模糊状态的患者,应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在24小时内给予至少8安瓿该药物。 4、在使用前应该用注射用溶液稀释,然后经静脉输入。本品可以和常用的各种注射用溶液混合而不发生任何问题。由于静脉耐受方面的原因,每500毫升溶液中不要溶解超过6安瓿该药物。输入速度最大不要超过每小时5克门冬氨酸鸟氨酸(相当于1安瓿该药物)。如果患者的肝功能已经完全受损,输液速度必须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来调整,以免引起恶心和呕吐。

副作用

孕妇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诊断标准是血清中肌酐水平超过3mg/100ml)禁用本品。

禁忌

成分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本品用于因急、慢性肝病(如各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肝炎后综合症)引发的血氨升高及治疗肝性脑病,如伴发或继发于肝脏解毒功能受损(如肝硬化)的潜在性或发作期肝性脑病,尤其适用于治疗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的意识模糊状态。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会有恶心,少数病例出现呕吐。总的来说,上述症状都是一过性的,不需要停止治疗。减少药物使用剂量或减慢输液速度,这些不良反应就可以消失。

注意事项

忌食生冷。

1、当使用大剂量的本品时,应该监测患者血清和尿中的药物水平。如果患者的肝功能已经完全受损,输液速度必须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来调整,以免引起恶心和呕吐。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关生育毒性和致突变方面的研究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3、药物过量:一旦药物过量可能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如不良反应中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