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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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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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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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53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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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小球肾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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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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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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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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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小球肾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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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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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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