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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库溴铵注射液

罗库溴铵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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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库溴铵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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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罗库溴铵注射液
罗库溴铵注射液
伊曲康唑
伊曲康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本品主要成分为伊曲康唑。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95

国药准字H201036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本品适用于

用法用量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伊曲康唑颗粒/伊曲康唑分散片/伊曲康唑胶囊/伊曲康唑口服液: 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剂吞服,颗粒剂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分散片加水分散均匀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0.2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或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2、花斑癣: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3、皮肤真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0.1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颗粒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7、甲真菌病: (1)冲击治疗:每次0.2g,每日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2)或者采用连续治疗:每次0.2g,每日一次,连用三个月。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抗真菌疗效。 8、系统性真菌病:根据不同的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 (1)曲霉病: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5个月,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0.2g每日二次。 (2)念珠菌病:0.1-0.2g每日一次,疗程为3周-7个月。 (3)非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一次,疗程为2个月-1年,维持治疗(脑膜感染者)每日一次。 (4)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二次,疗程为2个月-1年。 (5)组织胞浆菌病:0.2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二次,疗程为8个月。 (6)孢子丝菌病:0.1g每日一次,疗程为3个月。 (7)副球孢子菌病:0.1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8)着色真菌病:0.1至0.2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9)芽生菌病:0.1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一次,疗程为6个月。 伊曲康唑注射液: 1、用药说明:随本品一同提供带双向开关和0.2μm管内过滤器的输液延长管。必须使用包括管内过滤器在内的专用输液延长管,保证按正确方法用药。 2、用法:静脉滴注(参见说明书后附“使用介绍”)。 3、用量: (1)开始2天给予本品每日2次,以后改为每日1次。 (2)第1、2天的治疗方法:每日2次,每日1个小时静滴200mg伊曲康唑。 (3)从第3天起的治疗方法:每日1次,每次1个小时静滴200mg伊曲康唑。静脉用药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4)或遵医嘱。 4、肾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静滴伊曲康唑的数据有限。本品必需成分羟丙基-β-环糊精通过肾小球滤过作用清除。因此,肌酐清除率(CrCl)低于30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轻度、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水平,如发现可疑子毒性,应考虑改用口服胶囊。 5、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伊曲康唑的数据有限,应谨慎使用本品。

副作用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辅料过敏者。 2、禁用于不能注射氯化钾注射液的患者。 3、辅料羟丙基-β-环糊精是通过肾小球滤过清除。因此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本品。 4、禁忌与多种CYP3A4底物合用。与伊曲康唑合用导致的这些药物血药浓度的升高,可能会将疗效和不良作用增加或延长至可能发生潜在严重情况的程度。例如,其中某些药物的血浆浓度升高可导致QT间期延长及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发生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一种潜在的致死性心律失常。 5、除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感染的病例外,禁用于有或曾有充血性心力衰竭(CHF0)病史的心室功能障碍的患者。除危及生命的病例,禁用于孕妇。 6、除非危机生命的病例,禁用于孕妇。 7、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停药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禁忌

成分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本品适用于

药理作用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1、在本节中,介绍了不良反应。不良反应是基于对现有不良事件信息的全面评估,认为与使用伊曲康唑有合理相关性的不良事件。在个体病例中,不能可靠地确定与伊曲康唑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因此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并且可能无法反映在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2、安全性特征总结:从临床试验和或自发报告系统中发现的本品治疗时最常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为头晕、头痛、味觉障碍、呼吸困难、咳嗽、腹痛、腹泻、呕吐、恶心、消化不良、皮疹和发热。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严重过敏反应、心脏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胰腺炎、严重肝脏毒性(包括一些致命性急性肝衰竭病例)和严重皮肤反应。 3、10项临床试验中,<1%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代谢及营养性疾病、低钾血症、神经系统异常、触觉减退、周围神经病、感觉错乱、耳及迷路异常、耳鸣、心脏疾病、心力衰竭、胃肠道疾病、便秘、肝胆疾病、肝衰竭、高胆红素血症、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瘙痒、荨麻疹、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月经紊乱、全身性疾病和应用部位情况、水肿。观察到的儿童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特征与成人患者类似,但儿童患者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上市后经验除以上列出的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外。 4、以下为伊曲康唑胶囊和或伊曲康唑注射液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与伊曲康唑相关的其他不良反应列表,其中不包括专门针对注射给药的不良反应术语“注射部位炎症”: (1)感染和侵袭: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鼻炎。 (2)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粒细胞减少症。 (3)免疫系统疾病:类速发过敏反应。 (4)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高血糖症,高钾血症,低镁血症。 (5)精神疾病:意识模糊状态。 (6)神经系统疾病:嗜睡、震颤。 (7)心脏器官疾病:左心室衰竭,心动过速。 (8)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低血压呼吸、胸及纵膈疾病:肺水肿,发声困难。 (9)胃肠系统疾病:胃肠障碍,胃肠胀气。 (10)肝胆系统疾病:肝炎,黄疸,肝功能异常。 (11)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红斑性发疹,多汗。 (12)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肾脏损害,尿频,尿失禁。 (13)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勃起功能障碍。 (14)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反应:全身水肿,面部水肿,胸痛,疼痛,疲乏,寒战。 (15)实验室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血尿素增加,y谷氨酰转移酶升高,肝酶升高,尿液分析异常。 5、儿童: (1)250例6个月到14岁儿童患者参与的5项开放性临床试验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这些患者至少接受一次本品用于预防真菌感染或治疗鹅口疮或系统性真菌感染,并提供了安全性数据。 (2)基于上述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在儿童患者中常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为呕吐(36.0%)、发热(30.8%)、腹泻(284%)、黏膜炎症(23.2%)、皮疹(22.8%)、腹痛(17.2%)恶心(15.6%)、高血压(14.0%)和咳嗽(11.2%)。观察到的儿童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特征与成人患者类似,但儿童患者中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上市后经验除以上列出的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为上市后经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表3)。表中的不良反应频率按以下规则分类: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211000且<1/100);罕见(2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在表3中,按照自发报告的频率分类列出不良反应。 (3)表3:伊曲康唑上市后确定的不良反应按自发报告率分类: ①免疫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速发过敏反应。 ②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非常罕见:高甘油三酯血症。 ③神经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震颤。 ④眼器官疾病: 非常罕见:视觉障碍(包括复视和视物模糊)。 ⑤耳及迷路类疾病: 非常罕见: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 ⑥心脏器官疾病: 非常罕见:充血性心力衰竭。 ⑦呼吸系统、胸肌综合疾病: 非常罕见:呼吸困难。 ⑧胃肠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胰腺炎。 ⑨肝胆系统疾病: 非常罕见:严重肝脏毒性(包括一些致死性急性肝脏衰竭病例)。 ⑩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非常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全身发疹性脓包性皮病、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白细胞破裂性血管炎、脱发、光敏感性。 ?实验室检查: 非常罕见: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注意事项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1、交叉过敏:有关伊曲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交叉过敏的资料有限,对其他唑类过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2、心脏影响: (1)在一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治疗,观察到有一过性无症状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在下一次输液前消失。这一发现与口服制剂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伊曲康唑显示有负性肌力作用,使用本品与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报告有一定的相关性。日剂量400mg患者自发报告的心力衰竭频率高于较低日剂量患者,提示发生心力衰竭的风险可能会随使用伊曲康唑日剂量的增加而升高。 (2)伊曲康唑不应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除非获益明显大于风险。评估个体获益风险应考虑病症严重程度、给药方案(例如,日剂量)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等。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或瓣膜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以及其他水肿性疾病。医生应告知此类患者有关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并谨慎用药,且在治疗期间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3)通道阻滞剂具有负性肌力作用,从而会加强伊曲康唑的这一作用。此外,伊曲康唑可抑制钙通道阻滞剂的代谢。因此,考虑到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风险会升高,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的合用应谨慎。 3、肝脏影响: (1)使用伊曲康唑时,非常罕见出现严重肝脏毒性(包括一些致命性的急性肝脏衰竭病例)。在这些出现严重肝脏毒性的病例中,大多数患者既往已存在肝脏疾病、接受系统性适应症治疗、有其他严重的医学状况和/或同时接受其他肝毒性药物治疗。其中也有某些患者没有明显肝脏疾病的危险因素。这些病例有些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观察到,包括治疗的第一周内。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该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医生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其报告提示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如厌食、恶心、呕吐、疲乏、腹痛或尿色加深。对于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 (2)肝功能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资料有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建议严格监测。当决定开始使用其他CYP3A4代谢的药物治疗时,建议考虑到如下因素,即在肝硬化患者单次口服剂量的伊曲康唑胶囊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伊曲康唑的消除半衰期延长现象对于肝酶升高、肝酶异常、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特别提醒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在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预期收益超过风险。建议对既往存在肝功能异常或曾受到其他药物肝毒性损害的患者,应进行肝功能监测。 4、听力丧失:接受伊曲康唑治疗的患者曾报告有短暂性或永久性听力丧失。一些病例中患者合用了禁忌合用的药物一奎尼丁。听力丧失通常在治疗停止后消失,但也会在一些患者中持续。 5、神经病变:当发生可能由本品导致的神经病变时应终止治疗。 6、交叉耐药性:对于系统性念珠菌病,如果怀疑耐氟康唑的念珠菌菌株感染,建议在开始伊曲康唑治疗。前检测菌株的药物敏感性,不可直接假设对伊曲康唑敏感。 7、互换性:不建议互换使用本品和伊曲康唑胶囊。因为当给予同等剂量的药物时,口服液的药物暴露量大于胶囊伊曲康唑口服液含有山梨醇,不应用于罕见的患有果糖不耐受遗传问题的患者。 8、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特定药物与伊曲康唑合用可能改变伊曲康唑和或合用药物的疗效或安全性。例如,伊曲康唑与CYP3A4诱导剂类药物合用可能导致伊曲康唑的血浆浓度低于治疗浓度,进而导致治疗失败。此外,伊曲康唑与某些CYP3A4底物类药物合用可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增加,进而导致发生严重和或可能危及生命的不良事件,例如QT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一种可能致命的心律失常)。关于合用药物的血浆浓度增加时可能发生的严重或危及生命不良事件的更多信息,处方医生应参阅合用药物的说明书。禁用、不推荐及慎用药物参见。 9、囊性纤维化:在囊性纤维化患者中,观察到服用稳态剂量的伊曲康唑口服液2.5mg/kg,每日2次,治疗效果存在差异。在16岁以上患者中,约有50%的患者稳态血药浓度达到250mg/ml以上,16岁以下患者未达到此血药浓度。如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考虑改用伊曲康唑注射液或其它方法治疗。 10、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口服伊曲康唑的数据有限。对于某些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伊曲康唑的暴露量可能更低,在接受胶囊制剂的此类受试者中观察到较大的受试者间变异。对该患者人群使用本品时应谨慎,根据对临床疗效的评估,可以考虑调整剂量或改用其他抗真菌药物。 11、儿童患者: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如在儿童患者中使用,应判定潜在的获益大于风险,否则不予以推荐。 12、老年患者: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潜在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考虑其肝、肾或心功能的降低,以及合并症或其他药物治疗的频率更高的情况。 13、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治疗:尚无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的研究。鉴于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不推荐用于有直接风险发生系统性念珠菌病患者的初始治疗。 14、胃肠动力障碍患者在胃肠动力异常的患者中用于治疗重度真菌感染或作为真菌感染预防治疗时,应密切监测患者,适当时应考虑进行药物治疗监测。 15、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影响尚未对本品对于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进行研究。必须考虑一定情况下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头晕、视觉障碍和听力丧失。 16、其他: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妇女:本品不能用于妊娠期,除非疾病危及生命,且对母亲的潜在收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动物研究显示伊曲康唑有生殖毒性妊娠期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据上市后用药经验,有先天畸形的病例报告,包括骨骼泌尿生殖道、心血管和眼部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和多发性畸形。这些病例与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据在妊娠期头三个月内暴露于伊曲康唑(多为短期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的流行病学资料显示,与未暴露于任何己知致畸剂的对照组相比,致畸性风险未增加。在大鼠模型中发现,伊曲康唑能够透过胎盘。 (2)育龄妇女:使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本品治疗结束后的下一个月经周期。 (3)哺乳期妇女:仅有很少量的伊曲康唑分泌到母乳中。因此应权衡本品治疗的预期收益与哺乳的潜在风险。如有疑虑,患者应停止哺乳生育力参见【药理毒理】中与伊曲康唑和羟丙基-β-环糊精相关的动物生育力资料。 18、儿童用药: (1)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如在儿童患者中使用,应判定潜在的获益大于险,否则不予以推荐。 (2)预防真菌感染:尚无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儿童患者使用的有效性数据。有限的安全性经验来自于5mg/kg/天,分两次口服的临床观察。儿童患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高于成人,如腹泻腹痛、呕吐、发热、皮疹和黏膜炎,但尚不清楚这些不良事件在多大程度上归因于本品或是化疗。 19、老年用药:本品用于老年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只有潜在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用于老年患者。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考虑其肝、肾或心功能的降低,以及合并症或其他药物治疗的频率更高的情况。 20、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般情况下,药物过量时报告的不良事件与使用伊曲康唑报告的不良事件一致。 (2)治疗当发生药物过量时,应采取支持疗法。如果认为适当,可给予活性炭伊曲康唑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无特效解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