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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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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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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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95 |
国药准字H20163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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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1、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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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
氟康唑片: 口服。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2、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3、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氟康唑分散片: 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1、成人: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2)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400m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继续给予本品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200mg,持续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7-14天。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等,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阴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单剂量口服。 (5)为预防恶心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肤真菌病:对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推荐剂量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疗程为2-4周,头癣疗程为6-8周。 (7)指趾甲癣:每周150mg一次,疗程2-4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 (8)着色真菌病:每日400-600mg,疗程4-6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报告,每日最高剂量可增至800mg。 2、老年人: (1)无肾功能损伤者,可采用成人的正常剂量。肾功能损伤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根据受损程度相应调整给药方案,详细方法见下。 (2)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大部分以原形由尿排出,因此,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需调节剂量;若需多次给药时,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则按肌酐消除率来调整给药时间间隔或每日剂量,详细方法如下: ①肌酐消除率>50ml/min,给药时间间隔24小时,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 ②肌酐消除率为50ml/min(未透析),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的一半。 ③定期透析患者,每次透析后应用100%的推荐剂量。 3、儿科用法: 国外最近研究资料报道,通过对70名肿瘤化疗、骨髓移植、免疫缺陷患儿及12名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本品在16岁以下少年儿童体内的血浆半衰期与成人不同,分别是:1日龄为73.7h;周龄为53.2h;2周龄为46.6h;3月龄至2岁为21.7h;2岁至12岁为20.9h;12岁至16岁为23.5h。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如生物利用度、表观分布容积等)与成人相似,故对不同年龄儿童推荐剂量如下: (1)>4周的患儿:粘膜真菌感染:3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深部系统真菌感染:6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严重威胁生命的感染:12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2)2-4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2天给药一次。 (3)2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3天给药一次。 氟康唑胶囊: 1、用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用药剂量。对于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应持续用药,直到临床参数或实验室检查表明活动性真菌感染已消退。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活动性感染的复发。详见说明书。 2、给药方法:本品可通过口服或静脉滴注给药,给药途径取决于患者的临床状态。由静脉转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剂量,反之亦然。应吞服整个胶囊,并且不依赖进食。 氟康唑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道医嘱。 氟康唑注射液: 1、氟康唑的每日剂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氟康唑单剂量能有效治疗大多数阴道念珠菌病患者。对那些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类型的患者疗程应持续至临床征象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急性感染消失,疗程不足可导致急性感染的复发。艾滋病合并隐球菌脑膜炎患者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感染复发。 2、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和其它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天200mg。根据临床疗效,每日剂量可增加到400mg。疗程根据临床治疗反应而确定。 (2)隐球菌脑膜炎和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日一次200至400mg。隐球菌感染的疗程应根据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确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疗程一般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脑膜炎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全基本疗程后,可无限期的给予氟康唑治疗,日剂量200mg。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10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7-14天。必要时,对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患者可延长疗程。对牙托引起的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并同时在放置牙托的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对除生殖系念珠菌病以外的其它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念珠菌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100mg,连续给药14-30天。为防止艾滋病患者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全基本疗程后,可每周用药一次150mg。 (4)氟康唑用于预防念珠菌病的推荐剂量范围为50-400mg,每日一次,所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程度而定,对有系统性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已有严重或迁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氟康唑应在预计可能出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前数日开始服用,并持续用药至中性粒细胞计数超过1000/mm3后7日。 (5)地方性深部真菌病,200至400mg,每日一次。疗程可长至2年。疗程应根据不同的感染而有所差异,球孢子菌病为11-24个月;类球孢子茵病2-17个月;孢子丝茵病为1-16个月;组织胞桨菌病为3-17个月。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氟康唑主要以药物原形由尿排出。单剂量给药治疗时不需调整剂量。对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首剂可给予饱和剂量50至400mg。此后,应按照下表给予每日剂量(根据适应症)。 3、给药方法:氟康唑可口服给药。也可以以不超过10毫升/分钟的速度静脉滴注,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确定。从静脉改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用药剂量;反过来也是如此。氟康唑注射液由0.9%氯化钠溶液配制而成,每200mg(每瓶200mg/100ml)中分别含15毫麾尔钠离子和氯离子。由于氟康唑注射液为盐水稀释液,对需要限制钠盐或液体摄入量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的速率。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最大滴注速度约200mg/小时。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菌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 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50,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见下表:儿童: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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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
1、对氟康唑及其无活性成份、或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 3、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可延长QT间期和经过P450CYP3A4酶代谢的药物,如西沙比利、阿斯咪唑、匹莫齐特、奎尼丁、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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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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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1、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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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
最常见报告(>1/10)的不良反应为头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和皮疹。下表为氟康唑治疗过程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及其频率: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现有资料无法确认)。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1)少见:贫血。 (2)罕见: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2、免疫系统疾病: 罕见:过敏反应。 3、代谢与营养疾病: (1)少见:食欲减退。 (2)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脂血症、低钾血症。 4、精神性疾病: 少见:嗜睡、失眠。 5、神经系统疾病: (1)常见:头痛。 (2)少见:痫性发作、感觉异常、头晕、味觉倒错。 (3)罕见:震颤。 6、耳及迷路类疾病: 少见:眩晕。 7、心脏疾病: 罕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QT间期延长。 8、胃肠道疾病: (1)常见:腹痛、呕吐、腹泻、恶心。 (2)少见: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口干。 9、肝胆疾病: (1)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 (2)少见: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升高。 (3)罕见: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害。 10、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1)常见:皮疹。 (2)少见:药疹、荨麻疹、瘙痒、出汗增多。 (3)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脱落性皮炎、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脱发。 11、骨骼肌、结缔组织与骨骼系统疾病: 少见:肌痛。 12、全身疾病及给药部位病情: 少见:疲劳、不适、乏力、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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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
1、肾系统: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2、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已知酮康唑会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尽管罕见,但氟康唑也适用。与泼尼松合用相关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在【药物相互作用】中有描述。 3、肝胆系统: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应告知患者严重肝反应的提示症状(严重乏力、食欲减退、持续恶心、呕吐和黄疸)。患者应立即停止氟康唑治疗并向医生咨询。 4、皮肤不良反应 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艾滋病患者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疱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 5、特非那定: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mg)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 6、超敏反应:罕见过敏性休克反应报告。 7、心血管系统: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氟康唑通过抑制整流钾通道电流(Ikr)而引起QT间期延长。由其他药物(例如胺碘酮)引起的QT间期延长可通过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放大。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低钾血症和晚期心力衰竭患者发生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和尖端扭转型室速的风险更高。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使用其他已知延长QT间期或由细胞色素P450(CYP)3A4代谢的药品。 8、卤泛曲林:卤泛曲林在推荐治疗剂量时延长QTc间期,且为CYP3A4的底物。因此建议氟康唑避免与卤泛曲林同时使用。 9、细胞色素P450: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氟康唑也是CYP2C19同工酶的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CYP2C1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 10、辅料:胶囊含有乳糖一水合物。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分解酵素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氟康唑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试验。应警告患者氟康唑用药期间发生眩晕或癫痫的可能性,并建议患者在出现任何上述症状时停止驾驶或操作机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有报道患球孢子菌病的母亲接受了大剂量氟康唑(每日400至800mg)3个月或超过3个月的治疗后,婴儿出现了多处先天性异常(包括短头畸形、耳发育不良、前囟门巨大、股骨弓形化和肱桡关节融合)。这些异常是否与使用氟康唑有关尚不清楚。 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针对数百名孕妇的资料显示,妊娠前三个月应用氟康唑单剂或重复给药剂量低于每天200mg时,未增加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除非有明确需要,妊娠期应避免标准剂量氟康唑短期用药。除非发生有潜在生命威胁的感染,妊娠期应避免氟康唑大剂量和/或长期治疗。 (2)哺乳期用药:氟康唑可经乳汁分泌,乳汁浓度低于血浆浓度。如果单次使用氟康唑标准剂量200mg(或更低),则可继续哺乳。多次用药或使用大剂量氟康唑后,建议停止哺乳。 (3)生育力:氟康唑对雄性或雌性大鼠的生育力无影响。 13、儿童用药:参见说明书【用法用量】特殊人群用药-儿童人群和【药代动力学】儿童药代动力学。 14、老年用药:参见说明书【用法用量】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和【药代动力学】老年人药代动力学。 15、药物过量:有报告称氟康唑药物过量可伴随幻觉和偏执行为。对用药过量的患者,应采取对症治疗(支持疗法及必要时洗胃)。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出,强行扩容性利尿可能增加其清除率。3小时的血液透析治疗可使氟康唑的血浆浓度降低约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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