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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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沙格列汀5mg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沙格列汀化学名称: (1S,3S,5S) -2-[(2S)-2-氨基-2-(3-羟基-1-金刚烷基)-1-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分子式:C18H25N3 O 2 ? H2O分子量: 333.43(一水合物); 315.41(无水游离碱基)盐酸二甲双胍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分子式:C4H11N5 ? HCl分子量:16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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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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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95 |
国药准字J2017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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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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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
口服,通常晚餐时给药,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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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
临床试验经验: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盐酸二甲双胍:二甲双胍缓释剂安慰剂对照单药治疗试验中,二甲双胍治疗受试者中报告率>;5%的腹泻及恶心/呕吐比安慰剂治疗组更常见(腹泻9.6%比2.6%、恶心/呕吐6.5%比1.5%)。有0.6%的二甲双胍缓释剂治疗受试者因腹泻而停用研究药。沙格列汀: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受试者沙格列汀2.5mg/天、5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受试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mg/天、5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1项单药治疗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了沙格列汀10mg剂量组(非批准规格)。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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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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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 B类目前还没有关于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或其所含成分的充分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示人的结果,因此和其它抗糖尿病药物一样,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妊娠大鼠与兔器官形成期合并给予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动物中均未见胚胎死亡和致畸性;妊娠大鼠中的剂量达到系统暴露量(AUC)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MRHD;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2000mg)时100倍和10倍,妊娠兔中剂量达到AUC为MRHD的249倍和1.1倍。大鼠中可见轻微发育毒性,肋骨波形发生率增加,同时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试验过程中体重降低11%~17%和摄食量降低。兔中有12/30只母体动物对合并给药耐受性较差,导致动物死亡、濒死或流产。但是对于有可评估窝仔的存活母体动物,母体毒性仅可见妊娠第21-29天体重轻微降低,伴随的发育毒性为胎仔体重降低7%以及胎仔舌骨骨化延迟沙格列汀妊娠大鼠和兔器官形成期给予沙格列汀未见致畸性。兔在剂量为240mg/kg(分别约为 MRHD 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 1503 倍和 66 倍)时可见盆骨骨化不全;在暴露量达到 MRHD 沙格列汀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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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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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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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
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的、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可由本品治疗期间二甲双胍蓄积引发。如果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约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结果。乳酸性酸中毒还可与一些病理生理情况伴随发生,包括糖尿病,或明显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乳酸性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盐浓度升高(>5 mmol/L)、血pH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加、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当涉及二甲双胍致乳酸性酸中毒时,一般可观察到二甲双胍血浓度>5?g/mL。 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性酸中毒的报告率很低(约0.03例/1000患者-年、死亡率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研究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量为20,000患者年以上,无乳酸性酸中毒报告。报告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明显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包括原发的肾脏疾病及肾脏灌注不足,通常是在多种并发医疗/手术事件及多种合并用药的情况下发生。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不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且有灌注不足及低氧血症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升高。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随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及患者年龄的升高而升高。因此,定期监测使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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