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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库溴铵注射液

罗库溴铵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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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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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库溴铵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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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罗库溴铵注射液
罗库溴铵注射液
酒石酸美托洛尔
酒石酸美托洛尔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95

国药准字H440226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本品用于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预防和治疗心肌缺血、怀疑的或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伴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胸痛。

用法用量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注射用酒石酸美托洛尔: 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预防和治疗心肌缺血、怀疑的或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伴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胸痛。 将注射用酒石酸美托洛尔(5mg)用5ml的生理盐水溶解后按下述方法静脉注射。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同时,应仔细监测患者的血压和心电图,并备有复苏抢救设施。 (1)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 开始时以1-2mg/min的速度静脉给药,用量可达5mg(=5ml)。这一剂量可在间隔5分钟后重复给予患者,直到取得满意的效果。总剂量达10-15mg(=10-15ml)通常足以见效;推荐的静脉给药最大剂量为20mg(=20ml)。 (2)预防和治疗心肌缺血、怀疑的或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伴快速心律失常和胸痛:立即静脉给药5mg(=5ml)。这一剂量可在间隔2分钟后重复给予,直到最大剂量15mg(=15ml)。 ①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不能立即静脉给药:心率<70次/分,收缩压<110mmHg或Ⅰ度房室传导阻滞。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口服用药)参见酒石酸美托洛尔片剂的有关说明书。 ②如果治疗必须中断,则应尽可能逐渐减量、经过至少1-2周后停药。否则可能有加重心绞痛和增加心肌梗死的危险性。外科手术前拟停用酒石酸美托洛尔的患者,至少应在手术前24小时就停用;特殊病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嗜铬细胞瘤患者可以例外。 1、高血压:100-200mg/次,一日两次的疗效相当于阿替洛尔100mg/次,一日一次,在血液动力学稳定后立即使用。 2、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病人中可减小梗塞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病人中可降低再梗塞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 3、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2.5-5mg/次(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一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50-100mg/次,一日两次。 4、不稳定性心绞痛: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与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纤颤时若无禁忌证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症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50-100mg/次,一日两次。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症时一般25-50mg/次,一日两至三次,或100mg/次,一日两次。 5、心力衰竭: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衰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6.25mg/次,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增加6.25-12.5mg/次,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50-100mg/次,一日两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0mg-400mg/天。 1、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免心动过缓的发生。 2、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可使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3、治疗高血压:每日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 4、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即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1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次。 5、不稳定性心绞痛: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与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 6、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颤动时若无禁忌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 7、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源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一次50-100mg,一日2次。 8、在治疗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症时一般一次25-50mg,一日2-3次,或一次100mg,一日2次。 9、心力衰竭: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力衰竭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一次6.25mg,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一次增加6.25-12.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一次50-100mg,一日2次。 10、最大剂量一日不应超过300mg-400mg。 1、治疗高血压100-200mg/次,一日一次,一日2次的疗效相当于阿替洛尔100mg/次。 2、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病人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即出现)。在已经溶栓的病人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 3、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2.5-5mg/次(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一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50-100mg/次,一日2次。不稳定性心绞痛,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与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颤动时若无禁忌症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症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源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50-100mg/次,一日2次。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症时一般25-50mg/次,一日2-3次,或100mg/次,一日2次。心力衰竭,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力衰竭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6.25mg/次,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增加6.25-12.5mg/次,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50-100mg/次,一日2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0mg-400mg/天。 口服:一日0.1g,早晨顿服或遵医嘱。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同时,应仔细监测患者的血压和心电图,并备有复苏抢救设施。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 1、开始时以1-2mg/min的速度静脉给药,用量可达5mg(=5ml)。这一剂量可在间隔5分钟后重复给予患者,直到取得满意的效果。总剂量10-15mg(=10ml-15ml)通常足以见效;推荐的静脉给药最大剂量为20mg(=20ml)。 2、预防和治疗心肌缺血、怀疑的或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伴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胸痛:立即静脉给药5mg(=5ml)。这一剂量可在间隔2分钟后重复给予,直到最大剂量15mg(=15ml)。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不能立即静脉给药:心率

副作用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1、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本品。 2、治疗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时,收缩压小于110mmHg的患者不宜采用酒石酸美托洛尔静脉给药。

禁忌

成分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本品用于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预防和治疗心肌缺血、怀疑的或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伴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胸痛。

药理作用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 1、常见(>1/100): (1)一般不良反应:疲劳,头痛,头晕。 (2)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 (3)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 2、少见: (1)一般不良反应:胸痛,体重增加。 (2)循环系统:心力衰竭暂时恶化。 (3)中枢神经系统:睡眠障碍,感觉异常。 (4)呼吸系统:气急,有支气管哮喘或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 3、罕见( (1)一般不良反应: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欲减退。 (2)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 (3)循环系统: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心律失常,水肿,晕厥。 (4)中枢神经系统:梦魇,抑郁,记忆力损害,精神错乱,神经质,焦虑,幻觉. (5)皮肤:皮肤过敏反应,银屑病加重,光过敏。 (6)肝:氨基转氨酶升高。 (7)眼:视觉损害。 (8)耳:耳鸣. 4、虽然有报道发现个别患者发生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和相似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但无法断定这些异常与美托洛尔之间有任何明确的关系。在个别患者中,静脉使用本品能引起有临床意义的血压下降。

注意事项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1、肾功能损害: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肝功能损害: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 3、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 4、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5、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较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6、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7、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8、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7、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患者若使用本品,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8、本品应尽可能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用二周时间,剂量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减至25mg(50mg片的半片)。在此期间,特别是对于已知伴有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在撤除β受体阻滞剂期间,可能会使冠状动脉事件,包括心脏猝死的危险增加。 9、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医师患者正在服用本品。对接受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停用β受体阻滞剂。 10、对驽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影响。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眩暈和疲劳,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 11、运动员慎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各种问题,包括胎儿发育迟缓。β-受体阻滞剂对胎儿和新生儿可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或分娩期间不宜使用。 13、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14、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与年轻人相比无明显改变,因而老年患者用量无需调整。 15、药物过量: (1)毒性:美托洛尔7.5g引起成人致死性中毒。一例5岁儿童误服100mg经洗胃后无任何症状。12岁儿童给予450mg引起中度中毒,成人给予1.4g引起中度中毒、给予2.5g引起重度中毒、给予7.5g引起极重度中毒。 (2)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最为显著,但某些病例,特别是儿童和年轻患者,可能以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呼吸抑制为主要表现。主要的中毒症状有心动过缓、Ⅰ-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心搏停止、血压下降、外周循环灌注不良、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呼吸抑制和室息。其他症状包括疲乏、精神错乱、神志丧失、频细震颤、痉挛、出汗、感觉异常、支气管痉挛、恶心、呕吐、可能有食管痉挛、低血搪(儿童特别容易发生)或高血糖症、高钾血症,对肾脏的影响,以及一过性肌无力综合征。合并酒精,抗高血压药、奎尼丁或巴比妥类药物可能加重患者的病情。药物过量的首发症状可见于服药后20分钟至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