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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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库溴铵。 |
赛珍主要成分是培美曲塞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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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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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95 |
国药准字H20060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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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赛珍适用于与顺铂联合治疗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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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在8-25℃保存8周,一旦从冰箱中取出后,不推荐重新放入冰箱。 2、给药方法:本品需要通过静脉给予,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 3、剂量:剂量和其他肌松药一样,罗库溴铵的给药剂量应个体化。在确定用药剂量时应适当考虑以下因素: (1)麻醉方法、手术时间、镇静方法和机械通气的时间,同时应用的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情况等。建议采用适当的肌松监测技术,以评定肌松深度和恢复状况。 (2)吸入麻醉药确可增强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然而临床上这种药物的协同作用只有当吸入麻醉药在组织中浓度达到产生该作用所需浓度时才具有临床意义。因此,在吸入麻醉下长时间手术(超过1小时)时,罗库溴铵应减小维持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或减慢输注速率。(参考【药物相互作用】) (3)在成年病人中下列剂量推荐可作为通用的指南,用于气管插管和各种长短不同的手术肌松临床应用。 4、外科手术: (1)气管插管:常规麻醉中罗库溴铵的标准插管剂量为0.6mg/kg,60秒内在几乎所有病人中可提供满意的插管条件。 (2)维持剂量:罗库溴铵推荐的维持剂量为0.15mg/kg,在长时间吸入麻醉病人可适当减少至0.075-0.1mg/kg。最好在肌肉颤搐恢复至对照值的25%或对4个成串刺激具有2-3个反应时给予维持剂量。 (3)连续输注:若连续输注罗库溴铵,建议先静注负荷剂量0.6mg/kg,当肌松开始恢复时再行连续输注。适当调整输注速率,使肌肉颤搐高度维持在对照的10%左右或维持于对4个成串刺激保持1-2个反应。在成人静脉麻醉下,维持该水平肌松时的滴注速率范围为5-10μg/kg/min,吸入麻醉下5-6μg/kg/min。由于输注需要量因人及麻醉方法而异,输注给药时建议采用连续监测肌松。 (4)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的剂量:老年病人、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病人在常规麻醉期间气管插管的标准剂量为0.6mg/kg。无论采取何种麻醉方法,推荐用于这些病人的维持剂量均为0.075-0.1mg/kg,滴注速率为5-6μg/kg/min。(请参看连续输注)。 (5)超重和肥胖病人的剂量:当体重超重和肥胖病人(指病人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更重者)应用罗库溴铵时,其剂量应考虑肌肉组织的成份并适当减少剂量。 (6)儿童剂量:罗库溴铵静脉给药,可静脉注射或连续输注。氟烷麻醉下儿童(1-14岁)和婴儿(1-12月)对罗库溴铵的敏感性与成人相似。婴儿和儿童的起效较成人快,临床作用时间儿童较成人短。尚无充分的资料足以推荐将该药用于新生儿(0-1月)。 |
培美曲塞应该在有抗肿瘤化疗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培美曲塞只能用于静脉滴注,其溶液的配制必须按照“静脉滴注溶液配制”的说明进行。[u]恶性胸膜间皮瘤:[/u]培美曲塞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推荐剂量为每21天500mg/m[sup]2[/sup],滴注10分钟,顺铂的推荐剂量为75mg/m[sup]2[/sup]滴注超过2小时,应在培美曲塞给药结束30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滴注。接受顺铂治疗要有水化方案。具体可参见顺铂说明书。[u]预服药物:[/u]皮质类固醇——未预服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应用培美曲塞皮疹发生率较高。预服地塞米松(或相似药物)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给药方法:地塞米松4mg,口服,每日2次,培美曲塞给药前1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1天连服3天。维生素补充——为了减少毒性反应,培美曲塞治疗必须同时服用低剂量叶酸或其他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制剂。服用时间:第一次给予培美曲塞治疗开始前7天至少服用5次日剂量的叶酸,一直服用整个治疗周期,在最后1次培美曲塞给药后21天可停服。患者还需在第一次培美曲塞给药前7天内肌肉注射维生素B12一次,以后每3个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维生素B12给药可与培美曲塞用药在同一天进行。叶酸给药剂量:350~1000μg,常用剂量400μg;维生素B12剂量1000μg。(参见[注意事项]项下的“警告”部分)。[u]实验室检查监测和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u]监测——所有准备接受培美曲塞治疗的患者,用药前需完成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细胞检查,给药后需监测血细胞最低点及恢复情况,临床研究时每周期的开始、第8天和第15天需检查上述项目。患者必须在中性粒细胞≥1500/mm[sup]3[/sup],血小板≥100,000cells/mm[sup]3[/sup]、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才能开始培美曲塞治疗。每周期治疗需进行肝功能和肾功能的生化检查。推荐剂量调整方法——根据既往周期血细胞最低计数和最严重的非血液学毒性进行剂量调整。患者如果21天周期仍未从不良反应中恢复,治疗应延迟进行。等待患者恢复后,按照表1、表2、表3的要求进行治疗。表1:出现血液学毒性时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的剂量调整中性粒细胞最低值[500/mm[sup]3[/sup]和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sup]3[/sup]原剂量的75%(两药)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sup]3[/sup]无论中性粒细胞最低值如何原剂量的50%(两药)如果患者发生≥3度的非血液学毒性(不包括神经毒性)时(不包括3度转氨酶上升),应停止培美曲塞治疗,直至恢复到疗前水平或稍低于疗前水平。再次开始治疗,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治疗。表2:出现血液学毒性时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的剂量调整[sup]a,b[/sup]培美曲塞剂量(mg/m[sup]2[/sup])顺铂剂量(mg/m[sup]2[/sup])除粘膜炎之外的任何3度[sup]c[/sup]或4度非血液学毒性原剂量的75%原剂量的75%需要住院的腹泻(不分级别)或3度、4度腹泻原剂量的75%原剂量的75%3度或4度粘膜炎原剂量的50%原剂量的100%[sup]a[/sup]NCI的CTC标准[sup]b[/sup]不包括神经毒性[sup]c[/sup]不包括3度转氨酶升高出现神经毒性,培美曲塞和顺铂的剂量调整见表3。如果出现3度或4度神经毒性,应停止治疗。表3:神经毒性所致培美曲塞(单药或联合用药)和顺铂的剂量调整CTC分级培美曲塞剂量(mg/m[sup]2[/sup])顺铂剂量(mg/m[sup]2[/sup])0-1原剂量的100%原剂量的100%2原剂量的100%原剂量的50%如果患者经历2次剂量调整后,再次出现3/4度血液学或非血液学毒性(不包括3度转氨酶升高),应停止培美曲塞治疗,如果出现3度或4度神经毒性,应立即停止治疗。老年患者——年龄≥65岁的患者除上述的剂量调整方案外无需特殊调整。儿童——不推荐儿童应用培美曲塞,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肾功能不全患者——只要患者肌酐清除率≥45ml/min,按照所有患者的剂量调整方法进行,无特殊剂量调整方法。肌酐清除率低于45ml/min的剂量调整方法尚未确定。因此,当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或用Tc99m-DPTA血清清除方法计算肾小球滤过率后算得的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不应给予培美曲塞治疗。男性:(140-年龄)*实际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ml/min女性:男性肌酐清除率×0.85肌酐清除率<80ml/min的患者,如果培美曲塞同时合并非甾体类抗炎药应用应提高警惕,密切监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肝功能不全患者——培美曲塞不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的剂量调整参见表2。(参见[注意事项]项下“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部分)。[u]配药及给药注意事项:[/u]培美曲塞是一种抗肿瘤药物,与其它有潜在毒性的抗肿瘤药一样,处置与配置培美曲塞时需特别小心,建议使用手套。如果培美曲塞注射液接触到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果培美曲塞注射液接触到粘膜,用水彻底清洗。处置抗癌药目前没有统一的推荐标准。培美曲塞不是发泡糜烂剂,无特效解毒剂。到目前为止,有几例培美曲塞注射液外渗的报告,但研究者均认为并不严重。培美曲塞外渗处理可按照对非糜烂剂处理的常规方法进行。[u]静脉滴注溶液的配制:[/u]1.配置过程应无菌操作。2.计算培美曲塞用药剂量及用药支数。每支药含有200mg培美曲塞。每支瓶中实际所含培美曲塞大于200mg以保证静脉滴注时能达到标示量。3.每支200mg药品用8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无防腐剂)溶解成浓度为25mg/ml的培美曲塞溶液,慢慢旋转直至粉末完全溶解。完全溶解后的溶液澄清,颜色为无色至黄色或黄绿色都是正常的。培美曲塞溶液的pH值为6.6~7.8。且溶液需要进一步稀释。4.静脉滴注前观察药液有无沉淀及颜色变化;如果有异样,不能滴注。5.培美曲塞溶液配好后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00ml,静脉滴注超过10分钟。6.培美曲塞不能溶于含有钙的稀释剂,包括美国药典林格氏乳酸盐注射液和美国药典林格氏注射液。其他稀释液和其他药物与培美曲塞能否混合尚未确定,因此不推荐使用。 恶性胸膜间皮瘤: 培美曲塞联合顺铂用于治疗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推荐剂量为每21天500mg/m2,滴注10分钟,顺铂的推荐剂量为75mg/m2滴注超过2小时,应在培美曲塞给药结束30分钟后再给予顺铂滴注。接受顺铂治疗要有水化方案。具体可参见顺铂说明书。 预服药物: 皮质类固醇-未预服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应用培美曲塞皮疹发生率较高。 预服地塞米松(或相似药物)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给药方法:地塞米松4mg,口服,每日2次,培美曲塞给药前1天、给药当天和给药后1天连服3天。 维生素补充-为了减少毒性反应,培美曲塞治疗必须同时服用低剂量叶酸或其他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制剂。 服用时间: 第一次给予培美曲塞治疗开始前7天至少服用5次日剂量的叶酸,一直服用整个治疗周期,在最后1次培美曲塞给药后21天可停服。 患者还需在第一次培美曲塞给药前7天内肌肉注射维生素B12一次,以后每3个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维生素B12给药可与培美曲塞用药在同一天进行。 叶酸给药剂量:350~1000μg,常用剂量400μg;维生素B12剂量10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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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罗库溴铵或溴离子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有过敏反应者。 |
禁用于对培美曲塞或药品其它成分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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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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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全身麻醉辅助用药,用于常规诱导麻醉期间气管插管,以及维持术中骨骼肌的神经肌肉阻滞。 |
赛珍适用于与顺铂联合治疗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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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ADRs)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反应、生命体征的改变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延长。上市后监测期间最常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是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以及相关的症状。 2、不常见、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2)血管异常:低血压。 (3)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药物无效、药物疗效/治疗作用降低、药物疗效/治疗作用升高、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4)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神经肌肉阻滞时间延长、麻醉复苏延迟。 3、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10000): (1)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类速发过敏反应、速发过敏性休克、类速发过敏性休克。 (2)神经系统异常:松弛性瘫痪。 (3)血管异常:循环衰竭和休克、潮红。 (4)呼吸、胸廓和纵膈异常:支气管痉挛。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疹、红斑疹。 (6)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肌无力、类固醇肌病。 (7)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面部水肿、恶性高热。 (8)损伤、中毒和手术并发症:麻醉中的气道并发症。 4、速发过敏反应(速发/类速发过敏反应): (1)尽管非常罕见,但已有使用包括本品在内的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后发生严重速发过敏反应的病例报道。速发过敏类速发过敏反应包括:如支气管痉挛、心血管变化(如低血压和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休克)、和皮肤改变(如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这些反应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性的。鉴于这些反应可能的严重性,临床医生应当始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众所周知,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能诱发局部和全身的组胺释放。因此当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时时注意到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瘙痒和红斑和/或发生全身类组胺(类速发过敏)反应(参见上面速发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快速静注本品0.3-0.9mg/kg后,平均血浆组胺水平可见轻微增高。 5、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延长: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类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药物的药理作用延长,超过了临床所需的作用时间。这种情况会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从骨骼肌无力到因长时间骨骼肌的深度麻痹而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暂停。 6、肌病:已有在ICU中联合使用各种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与皮质类固醇后发生肌病的报告。 7、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已有报告在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期间出现注射部位疼痛,尤其是在患者还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特别是使用异丙酚进行诱导时。临床研究中,用异丙酚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16%的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用芬太尼与硫喷妥钠进行快速顺序诱导麻醉时,不足0.5%患者观察到注射部位疼痛。 |
随机接受培美曲塞和顺铂治疗的患者,发生率在1%和5%之间(包括5%)的临床相关的毒性反应包括:AST,ALT和GGT升高,感染,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肾衰竭,胸痛和荨麻疹;发生率≤1%的临床相关的毒性反应包括心率失常和运动神经元病。 发生率在1%和5%之间(包括5%)的临床相关的毒性反应包括:神经障碍,运动神经元病,腹痛,肌酐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无中性粒细胞减少性感染,变态反应/过敏和多型红斑;发生率≤1%的临床相关的毒性反应包括室上性心率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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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需要适当的麻醉:本品已知对意识、痛阈值或大脑功能活动无影响。因此,给予本品的同时必须适当给予麻醉或镇静药物。 2、合理给药和监测:谨慎调整本品剂量,建议给予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临床医生使用外周神经刺激仪等,且如果给予追加剂量,进行监测以减少药物过量引起的并发症。 3、呼吸肌麻痹:由于罗库溴铵可引起呼吸肌麻痹,使用此药的病人必须采用人工呼吸支持,直至病人的自主呼吸充分恢复。同使用所有肌松药的作用一样,预计插管的可能困难十分重要,特别是将此肌松药用于快速诱导麻醉时。 4、残余箭毒化: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一样,已报告本品存在残余箭毒化作用。为了防止残余箭毒化作用造成并发症,建议确保患者的神经肌肉阻滞功能充分恢复后再行拔管。老年患者(65岁或以上)发生残余神经肌肉阻滞的风险可能增加。此外还应考虑到可能导致术后拔管后发生残余箭毒化的其他因素(例如,药物相互作用或患者病情)。如果没有按照标准临床操作实施麻醉,应考虑使用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或者其他神经肌肉阻滞拮抗剂,尤其是在更容易发生残余箭毒化作用的病例中。 5、速发过敏反应:使用肌松药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应该做好防治此类反应的准备。由于有肌松药的交叉过敏反应的报道,应做好发生该反应的治疗准备,特别是既往对肌松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例要给予特别注意。罗库溴铵剂量超过每公斤体重0.9mg时,可增加心率。该作用可能抵消其他麻醉药或迷走刺激所致的心动过缓。 6、在重症监护病房中的长期使用: (1)尚未研究本品在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长期使用情况。如同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长期给药期间,本品可能形成明显的耐药性。虽然不清楚这种耐药的形成机制,但受体上调可能是一种促进因素。强烈建议,在给药和恢复期间,利用神经刺激仪,连续监测神经肌肉传递。如果对神经刺激无明确反应(四个成串刺激一次颤搐),不应给予追加剂量的本品或任何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在重症监护病房,尝试断开长期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患者的通气设备初期,可能发现长时间的肌肉麻痹和骨骼肌无力。 (2)据报道,在ICU中单独或与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期使用其他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药物时,患者出现肌病。因此,对于接受神经肌肉阻滞药物和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应尽可能限制神经肌肉阻滞药物的使用时间,且仅根据处方医师的意见,在药物的特定利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7、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由于本品是作为全麻的辅助用药,因此对于能走动的患者来说,全麻后应采取常规的预防性措施。 8、下列情况可能影响罗库溴铵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 (1)肝脏和/或胆道疾病以及肾功能衰竭:由于罗库溴铵自尿和胆汁排泄,因此对临床明显肝脏和/或胆道疾病和/或肾衰的病人应用罗库溴铵应慎重。该类病人采用罗库溴铵0.6mg/kg的剂量时,药物作用时效可延长。 (2)循环时间延长:有循环时间延长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老年人及浮肿,可致分布容积增大,使起效时间减慢。 (3)神经肌肉疾病: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在患有神经肌肉疾病或脊髓灰质炎后的病人,由于其对肌松药的反应明显改变,而且其改变程度和方向变化很大,应用罗库溴铵时应特别慎重。患有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Eaton-Lambert)病人中,应用小剂量罗库溴铵便可能产生很强的作用,应用时应根据反应调整剂量。 (4)低温:低温条件下手术时,罗库溴铵的肌松作用增强,时效延长。 (5)肥胖:与其他肌松药一样,当按实际体重计算用药剂量时,罗库溴铵在肥胖病人的作用时效延长,自主呼吸恢复延迟。 (6)烧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极化肌松剂作用的耐药现象。建议依据病人的反应进行剂量调整。 9、增强罗库溴铵作用的情况包括:低血钾(如严重呕吐、腹泻及糖尿病治疗后),高镁血症、低钙血症(大量输血后)、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及恶病质等。因此,应尽可能纠正严重电解质紊乱、血pH值改变或脱水等。 10、耐药: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与骨骼肌乙酰胆碱受体上调一致,与废用性萎缩、去神经支配和直接肌肉损伤有关。有时在闹性麻痹患者中对非去极化药物的耐药也可能与受体上调有关。当对这些患者给予本品时,神经肌肉阻阻滞的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由于对非去极化神经肌肉阻滞产生了耐药,给药次数可能会更高。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足够资料来评估人类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至今也无足够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来来提示此类副作用的证据。对妊娠妇女,罗库溴铵的适用应由经主治医师权衡利弊后才可决定。 (2)由于镁盐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因此,对接受镁盐治疗妊毒症的病人进行残余肌松的拮抗可能是作用不满意或受到抑制,所以这些病人的罗库溴铵用量应减少,并依据颤抽反应进行剂量滴定。 (3)在哺乳期的大白鼠乳汁中发现罗库溴铵的浓度不明显,尚无人类哺乳期间使用罗库溴铵的资料,故只有经主治医师认为利大于弊时,才可在哺乳妇女中应用罗库溴铵。 12、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3、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神经肌肉阻滞药物过呈可能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超过手术和麻醉所需的时间。主要治疗方法是继续维持气道通畅、控制通气并充分镇静,直到确保恢复正常的神经肌肉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逆转神经肌肉阻滞的选择: (1)在成年人中,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可以用于深度阻滞的逆转,推荐使用剂呈取决于需拮抗的神经肌肉阻滞的水平。深度阻滞发生时的推荐剂茧为4mg/kg。给予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后,应密切监测患者至确保神经肌肉功能的持续恢复。 (2)—旦观察到神经肌肉功能恢复的迹象,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与适当的抗胆碱药或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将有助于进一步恢复。若乙酰胆破酯酶抑制剂未能逆转本品的残余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则须继续给予呼吸支持直至患者自主呼吸恢复。重复给予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有危险。神经肌肉阻滞的逆转:在证实神经肌肉功能部分自然恢复后,方可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建议使用神经刺激仪记录恢复情况。动物研究显示给予累积750倍ED90量(135mg/kg罗库溴铵)以下时,未见有严重心血管功能抑制甚或导致心脏衰竭的报道。 |
警告: 肾功能下降的患者: 培美曲塞主要通过尿路以原药形式排出体外。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45ml/min,培美曲塞无需剂量调整。对于肌酐清除率<45ml/min的患者,无足够患者的研究资料来给予推荐剂量。因此,对于肌酐清除率<45ml/min的患者,不应给予培美曲塞治疗。。 骨髓抑制: 培美曲塞可以引起骨髓抑制,包括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骨髓抑制是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应根据既往治疗周期中出现的最低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值和最严重非血液学毒性来进行剂量调整。 叶酸及维生素B12的补充治疗: 接受培美曲塞治疗同时应接受叶酸和维生素B12的补充治疗,可以预防或减少治疗相关的血液学或胃肠道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显示,给予叶酸和维生素B12补充治疗的患者,接受培美曲塞治疗时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降低,包括3/4度的血液学毒性及非血液学毒性,例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性发热和3/4度粒细胞减少性感染。 一般注意事项: 培美曲塞应在有抗肿瘤药物应用经验的合格医师指导下使用。应在有足够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培美曲塞治疗,这也可以保证并发症的及时处理。 临床研究中看到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均是可以恢复的。给药前未给予类皮质激素预处理的患者易出现皮疹。地塞米松(或相似药物)预处理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培美曲塞是否导致体液潴留例如胸水或腹水还不清楚。对于临床有明显症状的体液潴留患者,可以考虑培美曲塞用药前进行体腔积液引流。 实验室检查: 所有准备接受培美曲塞治疗的患者,用药前需完成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血细胞检查和血生化检查,给药后需监测血细胞最低点及恢复情况,临床研究时每周期的开始、第8天和第15天需检查上述项目。患者需在中性粒细胞≥1500/mm3,血小板≥100,000cells/mm3、肌酐清除率≥45ml/min时,才能开始培美曲塞治疗。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的患者不纳入培美曲塞临床研究;无肝转移的患者,如果转氨酶>3.0倍正常上限,不纳入培美曲塞临床研究;有肝转移的患者,如果转氨酶在3.0和5.0倍正常上限之间,纳入培美曲塞临床研究。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培美曲塞主要通过肾脏排泄。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总体清除率下降,AUC增加。有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顺铂与培美曲塞联合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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