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异丙吡仑。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
| 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851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一日1-2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
|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
| 药理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恶心和嗜睡等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50mg。 2、分娩止痛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 (1)婴儿禁用。 (2)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