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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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
化学名称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2-甲基-丙酸甲基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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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RECIPHARM FONTA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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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00 |
注册证号H2018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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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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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琥乙红霉素片: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1、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分散片: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g-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5、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粒,每日3次。 1、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2粒:一日2次。 2、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3粒,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2粒,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3、军团菌病患者:一次2-4粒,一日4次。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颗粒: 口服。 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 (1)一次0.8g,每8小时1次,疗程7日;或一次0.4g,每6小时1次,疗程14日。 (2)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口腔崩解片: 将药片置口腔内,崩解分散后随唾液吞咽;或用少量水含化后吞服;或置温水中化开后饮服,进餐前后均可服用。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干混悬剂: 1、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摇匀后口服。 2、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3、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4、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 5、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0.8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0.4g,每6小时1次,共14日。 6、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7、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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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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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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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但在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未建立非诺贝特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老年人的剂量选择取决于肾功能状态。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如有肾功能受损可以减少剂量。使用非诺贝特的老年患者可以进行肾功能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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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供成人使用: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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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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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b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按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酸、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衔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孕妇及晡乳期妇女用药: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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