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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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黄芪、赤芍、当归、川芎、丹参、黄精、乌梅(炭)、僵蚕、珍珠、石菖蒲、黄柏、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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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0983231
国药准字B20020512
用于益气养血,活血解毒。适用于气血不足症,肿瘤患者放、化疗时合并用药,可以改善乏力,气短,恶心,自汗等症状。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